S.威尔·米切尔责任编辑 黄维嘉
我记得,他敲钟的时候,我坐在他的肩膀上。因为这种训练,他变得很强壮。他的一只脚被一个皮革的绳套固定在地上,他开始敲第一下,响亮的钟声在空气中激荡,他的身体站起来蹲下去,让我觉得很好笑;我过去常常认为这是一种让整个小镇都烦心的噪声。老教堂里的熟人们在他们的杂物间里收藏了许多积满灰尘的武器,有威廉、玛丽女王、还有乔
治二世时期的,在我生活的时期仍被认为是有用的。
我的父亲坚信我一定是个天才,我不认为他有什么错。虽然他很无知,但他相信我不会和他一样。他省吃俭用攒下钱,在我15岁从公立中学毕业后,他的储蓄已经够我去普林斯顿学院深造的了。我不想去普林斯顿,最后我上了高中。我必须穿过小镇才能回家,我经常在拱门街上碰上那些初中的男孩子们,每个星期都会打架。冬天更加频繁,因为可以打雪仗。要是有人不参加,就会被视作逃兵。我从来没有在打架中看到什么人性的闪光点,但扁人总比被人扁要好得多:那意味着两个家伙把你抓住,另一个人用他的膝盖来揍你,那很容易受伤。
现在,我发现,我在重温过往岁月,但又好像在为其他人描述这件事。毕竟,一个人不可能脱离人群来审视自己,好像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关注的人似的。他一定得有一个观众,或者相信有一个,即使这个人就是他自己。基本上,如果我没有勉强自己,如果这么说说不会有什么危险,那就让人们看看这种天分是怎么被这古怪的命运摧毁的吧。
我得补充一句,在雪球里裹一块石头会让那些打你的人遭受报应。但我的同学和初中学生都不会这样干,除了我。春天,我们会站成一排互相扔石头,但在冬天,除了我这么聪明的人之外,没有人能突破那个愚蠢的风俗;显然,单纯的石头比仁慈地包了一层雪的石头更具威胁。当我从这帮庸俗的人的圈子里脱离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人生的一次转折。
那时候,达拉斯·贝克是高中校长,他总是要男生们注意学校品格。有一次,当被问及我是否拿了别人的球时,我不得不撒了个谎。他在我的班级里说,我已经否认了指控,他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学生都是老实人。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自那以后我就很小心了,不让他抓住把柄。
普林斯顿学院很小,学费也不贵,我父亲恐怕也付不起更多的学费。我很快就发现,我应该和那些高年级的学生打成一片,因为我需要钱。有一段时间,我一无所获;但第二年,我发现了一个小金矿,甚至从中看到了我性格中坚强的一面。
我以前总是一个月回家一次,趁那些机会,我经常从我姑妈重要的《圣经》里偷取5~10美元,这笔钱其他人也许会用上很久。偶尔,我也利用我在普林斯顿的机会,我很喜欢那些漂亮的衣服,因此我在裁缝那里负债累累。当他向我讨债,威胁说再不还钱就把账单寄给我的父亲时,我就从两三个南方人那里借了点钱拆东墙补西墙,但最后,当他们也手头紧的时候,我的姑妈数不尽的财产就成了我的救命稻草,偶尔,邻居家也能帮我渡过难关。我从未将此视作一个一劳永逸的生财之道,这只是年轻时候偶尔为之的荒唐事而已。
其余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接受很多的教育,虽然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斯莫利特和菲尔丁的小说,我想,那对年轻人是非常有用的。
这段人生没什么好多说的。学院里都是男生,而男生又是很奇怪的动物。他们有天赋,但不知何故,他们不知道一个人对他们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因为毕竟,说谎的方式就是自我保护的方式,这至少要比那些男生经常采用的欲言又止的方式要管用得多。我习惯于以吹牛皮来取乐子,我想,这种方式对那群傻瓜正合适。但不知为何,我的名声不佳,他们会用无礼的方式来提醒我,两三个家伙站起来,曳足而行,第一次我天真地问他们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对我说,这是搬运《圣经》中因撒谎而死的亚拿尼亚的人的脚。这真是一个可怕的笑话。
在低年级的时候,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我很小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手头紧的时候,我会不计后果地小偷小摸。但我为什么要叙述这段我幼稚时期的糗事呢?
最后让我离开拿骚大厅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些臭小子的恶作剧。确实,在这个荒唐的恶作剧中,我是无罪的,但它伤害了其他人的感情。在回去的路上,我认真反思我的这种爱好。从那时起,我开始有意识地避免粗俗的恶习。我的父亲对我在学院里的表现非常愤怒,根据我姑妈的说法,他为此感到羞耻和悲哀。我的姐姐相信我做了那些坏事。结果我到小店里做了一年的助手,父亲教我敲钟———一种很好的训练,但确实不是对一个文雅的人应该要做的事。我的父亲在牛津敲钟时不幸丧了命———身体中的某一处血管爆掉了。我一下子对生活失去了方向。我那时候19岁,是个中等身材、体格健美的小伙子,有一双大眼睛,略微的有点小胡须,人家说我彬彬有礼,说我风趣幽默。鉴于我的以上优点,我的监护人信任地交给了我2000美元。在一番咨询之后,我下定决心,我知道我应该去学医。这是南北战争爆发9年前的事,那时为了谋生,我们迁居到了新泽西州的伍德伯利。自那以后,我就和那位聋姑妈说“拜拜”了,后来几乎再也没见过。我下定决心要飞黄腾踏,不要让自己变得像我那些没有品位不懂礼仪的穷亲戚那样。(河西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