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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馒头”引发官司(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24 今晚报

  

“一个馒头”引发官司(附图)

  

“一个馒头”引发官司(附图)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和作者胡戈

  《无极》上映后,今年初网络上开始流传一个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网络搞笑短片,短片的作者名为胡戈。片子将《无极》中的一些镜头与某法制节目镜头编辑在一起,以新闻纪录片的报道方式讲述了一起环环相扣的杀人案的侦破过程,并借用了央视《法治在线》和《中国法制报道》的栏目形式和画面。在“馒头血案”中,倾城、昆仑等《无极》中的人物以“服装模特、城管队员”等身份出现,还穿插了《茶山情歌》、《都是月亮惹的祸》等歌曲。

  胡戈,武汉人,31岁,自由职业者,大学毕业后陆续当过电台音乐主持人、原创音乐制作人、音乐录音师。目前生活在上海,办着国内一流的音频技术论坛“音频应用”,偶尔接些替动画片和广告制作音效和录音的活,同时还在网上销售音频设备。网上迅速蹿红的“馒头血案”长达20分钟,其创意、制作、配音全部由胡戈一人完成。在各处的网上论坛和社区,网友们对它“好评如潮”。

  陈凯歌:没跟他较真儿

  “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当记者把有关《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问题提给刚下飞机的陈凯歌导演时,陈导压抑的怒火似乎瞬间爆发,又觉得意犹未尽,附上一句:“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令陈凯歌气愤的原因,他认为是作者对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的不尊重:“我觉得这个已经超出了正常发表评论和意见的范围,是把本属于别人的知识产权拿过来任意地篡改、任意地去糟蹋的一种做法。平心而论地换一个位置,他拍了一部电影,如果别人这样做的话,他有什么样的感受?我觉得这是根本丧失最基本道德底线的做法,所以,我并不震怒,我觉得好笑,我为他觉得很悲哀。他居然能这样做事情。”

  面对网友“陈凯歌恃强凌弱”的质疑,陈凯歌另有一番见解:“第一,我并没有跟他较真儿,我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有不同的渠道去处理的。你看到我的心态很平和的,我只是希望他能够意识到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严格地讲,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这不是一个个人意气问题,同时也希望大家明白一件事情,大家都是人,并不能说因为陈凯歌的缘故,陈凯歌就丧失了人的这种属性,就是陈凯歌应该永远是一个面对任何事情都是不动声色的,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因为你唯有保持你的真性情,你才可能做好你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也是一样的。我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对事情做出我自己在情绪上的判断、处理的这样一些本能,我觉得这是人的本能而已。”

  胡戈:完全没有恶意

  胡戈是在网上看到自己被起诉的消息,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我恳求陈凯歌导演的谅解,因为我完全没有恶意。”令他担心的是起诉的问题,因为那样有可能会让他倾家荡产,他表示:“我也没什么办法,坐以待毙啦。”这样的姿态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反应,绝大多数人表示要支持胡戈到底,甚至有人发起了为胡戈捐款的活动。

  胡戈在接受采访时说:“对于广大网民的支持,我只能表示感谢。”至于可能到来的官司,“不知道怎么办,到时候再说吧,我现在还没收到法院的传票。《无极》那边和我没有任何接触,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家法院起诉的我。”对于“馒头血案”使自己陷入官司的麻烦,胡戈表示在创作前根本没预料到自己会成被告,“当初做这个片子就是把它当成一个作业,我做这个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学习,压根没有恶意。他们真的误会我了!”

  胡戈表示:“恶搞完全是自娱自乐,我本身从事的是和音乐有关的工作,生活条件一般,没有靠恶搞进而发家致富的。之前我没有请教过法律专家,以后我再也不会拍恶搞性质的短片了,将一心专注于原创题材的创作。”面对陈凯歌的疑问“如果你的作品被恶搞,你会怎么想”,胡戈的回答是:“搞吧,没事。”

  《中国法制报道》:

  没有追究打算

  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除巧妙截取陈凯歌电影《无极》的画面外,还模仿了《中国法制报道》的形式,而且整部短片情节也是通过该栏目主持人侯丰之口讲述。《中国法制报道》栏目也是被胡戈“馒头血案”恶搞的“受害者”,但栏目组一工作人员却不以为然,他们表示听说过这个短片,的确截用了一部分《中国法制报道》的镜头,听说这两天还闹得沸沸扬扬的。该栏目也并没有追究胡戈责任的打算,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

  法律界人士:

  改编需要授权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走红网络后,一些法律专家曾说它侵犯了《无极》的版权。有一次胡戈在网络聊天中称:“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我没有侵权。”现在我们得到的答案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主要涉及到的是著作权的问题,但应当属于情节很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

  胡戈提到的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12种情况,但律师表示“馒头血案”不在这12条之列,“‘馒头血案’不是为了个人的研究、学习,也不是介绍、评论,而是一种改编,改编一定需要版权所有人的授权。所以,‘馒头血案’确实侵犯了《无极》版权所有人的人身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及使用权。”

  侵权是肯定的,但是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也不能否认“馒头血案”的创作成分,而且创作的成分是主要的,这和盗版、抄袭是不同的。需要承担的责任更像报纸的转载或学术文章的引用,需要明示原作者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已,而且“馒头血案”在结尾时已经明示了原作者。另外,胡戈没有把作品拿来营利,也不发表(是他朋友去发表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网友反映:多数支持胡戈

  这一次的官司,网友评论从开始就呈现了一边倒的状态。在某网站组织的调查中,“如果胡戈被判支付罚金,您要做什么?”获得最高支持的选项竟是“状告《无极》品质低劣,要求退回票款”,其次是“捐款给胡戈交罚金”和“自己制作‘馒头血案’续集”,大有和《无极》作战到底的“前仆后继”的决心,而“为对胡戈惩罚叫好”仅占4%。

  有些原本中立的网友因为陈凯歌的一句“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而把同情票投向胡戈,告诫陈导演“人不能无趣到您这个地步”。一部分网友认为:“为什么要在德国首都宣布起诉一个中国公民呢?因为他要去参加柏林电影节,那边为他安排了《无极》的盛大欧洲首映礼。这完全和骂记者、登

长城、羞辱倪萍一样,是陈凯歌的一种炒作行为。”更有一些善良的网友看到胡戈的境遇,已经开始在网上为胡戈捐款准备打官司。

  也有一些网友客观地表示,陈凯歌的做法没有错,他应当起诉胡戈,在法理和情理上都无可厚非,“这次的事件会让知识产权的概念在网民中得到重视,也让原创者在心理上觉得有保障”。还有一些网友说胡戈目前只是网络上的红人,经过这场官司一折腾,就家喻户晓了,“被名人告未尝不是件好事”。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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