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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无罪,分账有理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2:20 新闻晨报

  最近,有两个著名的道歉:一个是“欧典地板”;一个是“花儿乐队”。

  两个道歉有些相似,又不尽相同。首先,“欧典”是做买卖的,“花儿”是搞艺术的;其次,“欧典”是无中生有,生生地编了个源自德国的美丽故事,“花儿”是锦上添花,将人家现成的音乐借了些放在自己的作品里。总结一下,“欧典”基本是骗,“花儿”基本算窃。

  道歉的结果是大不同的。几乎所有购买过“欧典”的消费者都表示要退货并且索赔,而多数“花儿”的歌迷却纷纷站出来力挺他们的偶像,没有听说要退唱片的,更不用说索赔了。关于“欧典”,法律专家认为,他们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从此就别想卖地板了。关于“花儿”,最严重的后果大约就是不参加今年任何音乐评奖了,音乐界一些业内人士还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年轻人嘛,犯错是难免的,应该原谅,多给他们点机会”。

  瞧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如此热衷于艺术了吧。

  但是,抄了别人家的东西总得有个说法吧。然后,终于看到了“花儿”抄袭事件的结果,其公司表示,已经和被抄袭者所属的那家公司达成协议:我们抄了你们的,对不起,我们这首歌赚的钱不独享,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这事儿,仿佛就解决了。所以,我们依然可以买到“花儿”的唱片,依然可以在收音机里听到“吃了我的就给我吐出来”,依然可以在网上交费下载他们歌曲的彩铃。一切似乎从没改变。

  消费者追究“欧典”的责任,因为大家是受害者,受了伤害当然要找地方解决。被抄袭者与“花儿”达成妥协,因为原创者的歌曲并没有抄袭者的歌曲火(也是,如果对方的歌曲很有影响深入人心,傻瓜才抄你的),赚钱就更别提了。那么,什么劲都没费,活生生得一半,何乐而不为呢?

  专家讲,“欧典”事件将促使中国地板行业重新自我认识,对行业对消费者都是好事。窃以为,“花儿”事件倒是提醒了我,管他呢,今后有机会先抄了再说。没火,别人不会找我麻烦;一旦火了,大不了跟他分一半,实在不行,三七开。我不用费劲创作,你不用费劲吆喝,大家赚钱,一本万利,生财之道。

  朋友跟我说:别拿“花儿”说事,谁考试没作过弊啊,人家已经道歉了,抄袭又不要人命。“长江

医院”不过也就是整改而已嘛,要求何必太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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