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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论家:一定要幸福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9:53 金羊网-新快报

  ■管瑜

  同事小静这个周日要当新娘子了,尽管上班、写稿、采访样样如常进行,但幸福的样子却分明挂在脸上。忙碌的写稿中,她不忘逐个吩咐我们要准时去喝她的喜酒,不忘跟做她伴娘姐妹的同伴商量细节……我一直相信,女人对幸福生活总有神圣的向往,最美丽的时刻莫过于当新娘子的时候,爱一个人,过一生在女人心目中是何尝的重要!

  珍重爱情,注重承诺,我时时刻刻被我身边平凡而又真实的故事感动着。以至我很长时间,对娱乐圈的虚情假意感到厌恶甚至恶心透顶。

  我不明白,两个素不相识的男女,男的为了走红,

同一首歌卖给N个人;女的乃某小县城的问题少女,通常让母亲半夜三更全县城网吧疯找。就这两人,就因为签约了同一家唱片公司,因此发生了“关系”,忽然传出了两人是“初恋情人”这样的奇闻!以两人的智商,这样的故事当然是编不出来的,问题是有策划人愿意“策划”,作为当事人也要同意才成事啊。这两人竟然就“串好口供”,半推半就地承认了!你说,初恋是人生多大的一件事啊,它是人生珍藏在内心最美好的东西之一,为什么有人就为了多红几天就把它出卖了呢!

  前一阵子,一个张姓的

东莞歌手向全世界宣布,她要出嫁了!她的歌迷和善良的人们都虔诚地祝福她。到了她“出嫁”的日子———真相大白,原来她签约新公司了,出嫁就是“嫁给新公司”。我真想不到女人出嫁如此庄严神圣的时刻,她居然可以拿来把玩!本地著名娱评人林如敏著文调侃“小泥鳅掀不起大风浪”,我觉得她已经掀了一个“滔天大浪”———连女人最幸福的一刻都卖了,这浪还不大?

  在我心目中,出卖“初恋”,出卖“婚姻”,比出卖肉体更加不可宽恕。娱乐圈,还有什么不能卖呢。

  我有位MSN网友的笔名叫“一定要幸福”,这是芸芸众生最善良的愿望。当明星的,可能“一定要出名”更加重要。怎样才能出名呢?宋祖德说:要出名,就要“不要脸,非常的不要脸”!对头!!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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