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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专家谈KTV收费 KTV版费能否每间每天只收一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9月20日,是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公示期的最后一天。昨天和前天,国家版权局召集权利人代表、唱片公司、KTV业者代表、娱乐行业协会代表,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代表和北京市西城区文化产业协会代表,提出了1元/天·包间的标准。

  业界代表:1元/天·包间比较合理

  在昨天举行的座谈会上,约10家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卡拉OK经营单位代表发言。他们普遍支持收费,但建议费用应针对不同区域下调。深圳娱乐行业代表表示,他对深圳市上百家卡拉OK经营者进行调查,10元以下的呼声最高。

  其中,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提出1元/天·包间的标准。她解释说,上海卡拉OK经营者与中国音著协在2001年曾签订协议,该协议续延到明年6月,按协议即使做一定浮动上调每天也是1元标准。“上海有27000间包房,即使按1元标准,已是很可观的收入,以此类推到全国,将是很大数额。”但她表态,只要收费主体合法、形式科学、标准合理,上海会做得很好。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产业协会代表表示支持上海的1元标准。他表示,两家协会提出的12元的依据是12元仅占卡拉OK营业额的1%,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在北京有多少间包房每天营业额能达到1200元?而且房间使用率还不足50%。”

  据悉,在收费标准公示期,共收到来自卡拉OK经营业的信息73件,主要意见为目前行业竞争激烈,12元收费偏高;还有人认为收费不应“一刀切”。此外,17家娱乐协会反馈信息26件,其中14家表示基本同意标准,但有9家建议收费标准是8-12元,还有6家表示希望是1元。

  作曲家:12元的标准不能降

  作曲家谷建芬表示,虽然词曲作者、唱片公司与来自娱乐行业协会和卡拉OK经营者的代表坐在对面,但不是对立者。她说:“如果12元/天·包间的费用你们还想再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你们赚钱不能就自己花,大家要分着花。”

  来自唱片公司的代表也表示,现在唱片业已经是奄奄一息,投入高回报少。制作一首普通MTV大约要花费二三十万元,稍好一些的要50万元,他们希望卡拉OK经营者分出一部分钱支持唱片业。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刘杰副司长在会上提供的资料显示,在收费标准公示期内,共收到540件信息反馈,其中有267件来自权利人,这些人中有85%的人认为12元/天·包间的收费太低,多数人建议应在16-18元的范围,甚至有人提出应50元/天·包间。

  音管会:12元标准经过反复权衡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负责人王化鹏解释了12元/天·包间这一标准的制订依据。他表示主要依据是MTV的生产制作成本,然后考虑经营者的承受能力,还对照了亚洲其他国家的标准。“我们对权利人和经营者做了大量调研,经过反复比较衡量,我们提交给国家版权局的是12-16元,版权局后来按12元进行公示。”他说,“很多人问我是怎么计算出的12元,根本考虑就是国家经济状况和经济水平。”

  各方专家:全国各地“一刀切”不公平

  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发展中国家PCT司原司长王正发表示,收费标准应该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和KTV经营档次的不同,一刀切的12元操作起来虽然简单,但是不够公平。他举例说,有的地方卡拉OK厅一个下午只收50元的场租,如果包房也收12元的话,和北京高档的卡拉OK厅相比显然非常不合理。对于收费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他认为应该增加透明度。

  应按歌曲点击率收费

  深银信投资集团副总裁金雄认为,卡拉OK厅的收费应该按照地区的经济差异、营业场所的档次高低,分出收费的级别,一刀切地实施12元就不合理。他说,按照目前我国的IT与互联网的技术能力,按照歌曲点击率实施按次收费是完全可以达到的,这样虽然操作起来有些复杂,但是可以保证权利人的最大利益。

  信报记者 赵明宇 张学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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