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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收费陷迷局 专家称收费方案涉嫌垄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29 重庆晚报

  最近以来,分别主管卡拉OK作品版权和内容的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几乎同步推进不同方式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并在全国启动试点,而重庆将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这样的态势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更引起了相关各方的困惑:究竟该由谁来收取版权费、收费到底是计次还是按包间计算……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陷入迷局。

  -两个方案各选试点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告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筹建中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提交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规定以卡拉OK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收取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即“包间方案”。试点工作已开始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开展。

  11月7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公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套管理服务系统通过精确计次、点播付费的方式提供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即“计次方案”。目前选择在长沙、郑州、武汉、青岛等作为试点城市。

  -两个方案让人困惑

  对于两个方案,大多数人却感到困惑。长沙“金色年华”是全国首家安装“计次系统”的娱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韩文胜告诉记者,现在最让他感到困惑的是,两个声音并存。“我们希望两个部门能尽快沟通,给出明确说法。如果要重复收费,我们就不愿意了。”

  而权利人一方也不乏困惑。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版权部经理潘伟安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我们希望只有一家机构处理这个事情,或者两家合起来做也可以。”

  -哪个方案更合理

  制定“包间方案”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告诉记者,他们是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现在这个每天每间包房12元的标准是模糊处理,只是上限,具体到不同地域收取的版权费用也将有所区别”。

  记者随后对负责配合“计次方案”的长沙市文化局进行了采访,按照他们的描述,“这就好比一个超市,权利人就好比厂家,他们的作品就好比超市里面卖的东西,卡拉OK企业作为顾客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品。”

  对此,长沙“金色年华”总经理韩文胜认为,还是按点播次数收费的方式更合理。因为并不是每间包房每天都会有生意。“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谁的标准更好、更便宜,我们就倾向于选择谁。”

  -到底该由谁来收费

  在记者的采访中,方方面面对卡拉OK收版权费均无异议,甚至两个方案之间的PK也不是最重要的。大家关心的是,收费资格是否具备,收取的费用最后如何分配给权利人。

  北京西城文化产业协会表示,“我们觉得卡拉OK版权收费还是太仓促,还有很多主要问题没有协商解决,虽然著作权是私权,可是感觉不像私权,有政府强制的味道。”同时,该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还提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民政部正式登记之前,其收费主体的合法性尚未解决,收费试点工作如何能够顺畅起来?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也有同感: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未在民政部完成正式登记程序,版权收费工作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这一做法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肖榕

  重庆:费用将转嫁给消费者

  重庆是“包间方案”的第二批试点城市,明年起将照此标准执行。记者昨日辗转联系到重庆娱乐行业协会会长、银河旋宫KTV老总胡女士时,她无奈地表示,多出来的费用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胡会长称,从音乐版权的角度讲,KTV收费是应该的,他们没有理由抵制。但是关于每个包间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胡会长称确实有点不能接受。她称很多价格的制定都要有听证会,且不说这个12元的价格是怎么定出来的,单看现在生活水准很高的广州都提出抗议,可见重庆的KTV行业根本无法承受。至于应对措施,胡会长称暂时还没有,她要和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们共同商策。她同时暗示,一旦相关部门强硬推行此规定,他们也只能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广州:公开向“包间”收费说“不”

  面对国家版权局的“包间方案”,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表示不满。前日,该协会发表声明称: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并不是抵制缴纳版权费。问题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采用何种方式缴纳。他们认为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该收费标准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几点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该协会明确表示,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之前,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许黎娜

  专家:收费方案涉嫌“垄断”

  面对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分别提出的收费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唐广良却都不支持,他认为两种方案都有垄断色彩。

  唐广良介绍,目前日本、美国等国都允许多个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合法竞争。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现在由中国音像协会筹备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是中国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这难以保证不会产生权力寻租现象。“按照包房收费就是非常霸道的做法,有的包房根本就没有使用也要被计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有涉及到权利的使用时才能收费。”

  而“计次方案”在唐广良看来也是与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依法行政背道而驰的。“作为卡拉OK企业主管部门,文化部管内容是可以的,但是统一曲库的做法则不对,有谋利之嫌。政府只需制定规则,或者建立市场准入,但是让下属的公司推出一个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软件则涉嫌利益驱动。政府只能监督市场,不能进入市场。”肖榕

  记者 康延芳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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