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份已收卡拉OK版权费 重庆等4个省市也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50  东方网-文汇报

  新华社深圳5月20日电(记者张毅何广怀)5月20日下午,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深圳举行仪式,授予近20家卡拉OK经营者音像作品许可使用权。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艰难起步的卡拉OK版权收费,至此已在我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

  自今年2月云南昆明首批卡拉OK企业签约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以来,卡拉OK版权授权许可已经在北京、云南、新疆、陕西、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和广东的数十个城市顺利展开,并迅速向全国铺开。5月底以前重庆、四川、安徽等4个省市也将启动这项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版权费由权利人授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等两家著作权管理机构收取。

  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对记者说,目前已有上百家海内外著名音像公司和签约歌手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有卡拉OK经营者认为收费较高,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陈玉鹏说,已充分考虑到这些意见,每个卡拉OK包房每天12元是上限,将根据不同地区的承受能力适当调整。

  据了解,国内一些卡拉OK比较集中的大城市的有关部门,正在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对个别规模较大、执意侵权盗版的卡拉OK经营者依法予以严惩,以落实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作为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形式,卡拉OK进入内地已有二十多年,并取得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内地有5万至10万家卡拉OK经营场所,每家平均10个包房,每年营业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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