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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K歌要涨价了 四川KTV版权使用费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11: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沸沸扬扬的卡拉OK版权收费终于有了定论,日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针对此标准,中国音像协会四川联络站袁正平主任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8.3元/天/包房是四川收费的上限,成都市应该按此标准收费,其它二级城市将在此基础上略微下调。

  拒付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国家版权局对最早的“12元/天/包房”标准进行了调整。从8月1日公布的公告上看,各地区收费标准不一,但都未超出12元/天/包房,其中上海收费最高,价格为11.1元/天/包房,贵州最低8.0元/天/包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还在公告中表示,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而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至于已经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的上限标准缴纳版权使用费。

  成都收费最多8.3元/天/包房

  针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公告,袁正平表示四川音协已经在和权利人组织协商,成都的收费标准应该就是8.3元/天/包房,其它二级城市会略微下调,而个别地震受灾严重城市还将特殊处理。“除了这套按包间数收费的办法,我们还有一套按歌曲点击率收费的办法。”袁正平表示,文化部曾在四川进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普及工作,所以安装了“系统”的店家将按照计次标准收费——按每间包房每天4元25首歌,超出部分每首歌0.12元的标准收取(没有唱完25首歌,也将按4元收取),而未安装“系统”的店家将按照8.3元/天/包房的上限收费。

  成都KTV酝酿集体涨价

  卡拉OK版权收费已是大势所趋,商家大喊版权费太贵,这是否意味着市民K歌的费用会水涨船高?好乐迪香槟店有关负责人何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好乐迪香槟店现有包房70多间,按8.3元/天/包房的标准,一个月要缴纳一万七千多元,一年就是二十万元,除此之外,娱乐场所的税费高达25%以上,房租和水电的支出也相当惊人。“商家本来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现在又多了几十万的版权费,短时间还能承受,但时间一长,估计还是扛不住,要涨价。”然而眼下竞争激烈,如果一家涨价,难免失去客人,何先生分析称,成都的娱乐行业经营者,或许会选择恰当的时机,达成集体调价的共识,“不过即使涨价,幅度也会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记者 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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