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长沙对侵权KTV场所进行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4日18:11  人民网

  人民网长沙11月14日电(记者王伟健)11月11日到12日,长沙市版权局联合文化、公安三部门对橙色地带量贩式KTV、新东方大酒店KTV、华宇大酒店KTV在内的多家歌厅进行了行政现场执法,这是继今年5月长沙好乐迪音乐广场等4家KTV的服务器被长沙市版权局依法扣押后,长沙又一批卡拉OK经营场所被行政执法。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表示,目前长沙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对于部分仍在继续侵权的歌厅协会通过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0月下旬,长沙市版权局在接到湖南省版权局交办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投诉长沙市多家KTV场所侵权案件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涉嫌侵权的KTV场所展开调查,于10月27日对被投诉的16家KTV场所下发了《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调查的通知书》,要求场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规定限期内出示曲库许可使用的合法手续。

  由于部分KTV场所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未接受调查。11月11日—12日,长沙市版权、文化、公安三部门联合依法对包括橙色地带量贩式KTV、新东方大酒店KTV、华宇大酒店KTV在内的多家KTV场所进行现场执法。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08年1号公告规定,对于通过行政投诉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包/天"的上限标准收取版权使用费。

  目前长沙市卡拉OK版权收费已经得到大多数KTV场所的响应与支持,长沙市版权收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记者从湖南天合世嘉文化有限公司获悉,继10月份钻石钱柜等九家KTV场所将版权费汇入指定账号、获得曲库许可使用合法手续后,近日又陆续有十多家KTV场所与之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并将版权费汇入统一账号。这其中包括上月收到长沙市版权局下发的《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调查的通知书》的音皇量贩式KTV和天玺大酒店声雅廊KTV。另外还有数十家KTV场所均表示有签约意向。同时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也会履行当初承诺,对积极配合版权费缴纳工作的KTV场所,将会给予最大优惠。

  记者还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了解到,湖南高天律师事务所已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对拒不停止侵权行为的KTV场所实施法律诉讼,追究侵权KTV场所的民事赔偿责任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长沙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也呼吁各侵权KTV场所"尽快合法化",他表示,"维权的目的是要提高KTV场所经营者的版权保护意识,依法经营,长沙作为湖南这个文化娱乐大省的省会,应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娱乐产业"。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专题:KTV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实行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