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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使用费郑州半数场所没缴(附图)

卡拉OK版权使用费郑州半数场所没缴(附图)

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

  □首席记者张体义

  本报讯 记者25日从河南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天合)获悉,郑州已有近半歌厅支付了歌曲版权使用费,对于拒不支付版权使用费的经营场所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维权行动。

  全省缴费工作已启动

  今年6月12日,河南省卡拉OK行业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暨版权许可工作会在郑州召开,宣告河南省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全面启动。

  目前,这一工作在文化、版权、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直在有序进行当中。以郑州为例,市区内110多家娱乐场所,目前为止已有近半缴纳了版权使用费,并获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对于响应和尊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已支付版权使用费的经营场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严格履行承诺,对积极配合版权费缴纳工作的卡拉OK经营场所给予了最大优惠。

  郑州是

维权第一站

  河南天合的负责人蔡磊告诉记者,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全面启动后,郑州很多卡拉OK经营场所积极支付版权使用费,但还有相当的经营场所持观望态度,还有个别经营场所拒绝支付版权使用费。对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在全国范围内通过行政、民事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郑州市是河南省维权工作展开的第一站。河南天合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的河南省地方运营机构,已将一批因缺乏著作权保护法律意识而拒不支付版权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名单上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协会现已与律师确定了第一批共3家被起诉场所名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随后将陆续对其他拒绝缴纳版权费的场所进行诉讼,到时这些涉嫌侵权的经营场所不仅必须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歌曲、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而且还得补交拖欠的版权使用费。

  先期缴费者已获实惠

  河南天合的副总张明华跟记者算了一笔账:对于积极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我们给予的优惠相当大。河南省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包房每天收8.4元,在今年7月1日至9月1日缴费的,给予30%优惠。以一个经营场所有30个包房为例,优惠后每30天只须缴纳5292元。但对于拒绝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2008年1号公告中说:“将要求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所有维权费用,并一律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上限标准收取版权使用费。”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收取,30个包房一个月将要缴纳10800元,不再有任何优惠措施,同时还要缴滞纳金,得不偿失。今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包房每天收费8.4元,明年还会是这个标准吗?对此,张明华表示:那不一定了。有关部门会根据系统终端上歌曲的点歌量等数据,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新的支付标准,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今年的标准,但其上限不会超过每个包房每天12元。

  针对记者提出的“收取的版权费用如何分配”的问题,蔡磊解释说:收取的版权费用除去公司的一部分运行费外,主要交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在收取版权费方面,而在于卡拉OK服务系统终端的增值服务,就是利用遍布各地的卡拉OK终端播放广告,不仅自己盈利,也给经营场所一定费用,这是双赢的。

  履行义务有助共赢结果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卡拉OK经营企业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是应尽的法律义务,符合国际惯例,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推进,已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支付版权使用费,一方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让经营场所避免了高额赔付的法律风险。更重要的是,通过在权利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构建起合理的版权保护机制,可以让唱片业形成良好的创作氛围,反过来给歌厅带来更多更好的歌曲,最终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

  据了解,除了省会郑州外,我省其他各市的版权许可使用工作也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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