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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未得卡拉OK版权费 炮轰音集协天价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0日10:21  中国新闻网
歌手未得卡拉OK版权费炮轰音集协天价管理费
2008年1月2日,据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中新社发 绍常 摄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歌曲版权费已经收取了两年多,歌手以及词曲作者本应收到版权的所得。但记者调查时发现,很多歌手并未收到相关报酬。著名女歌手孙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两年来从未收到过任何的版权费。

  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但在采访中,音集协却不愿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音集协掌管着两年多来企业陆续缴纳的8000万版权费,然而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这笔费用的却另有其人。企业上缴的版权费交给的不是音集协,而是一家叫天合的公司。

  天合公司向记者出示了音集协相关的委托证明和收费标准。不过,天合公司与音集协一样,也不愿向记者透露收缴到的版权费的分配方法。在调查中,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企业缴纳的版权使用费,首先要扣除40%给音乐著作版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万,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2400万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

  作为音集协的会员,一些唱片公司认为,音集协作为一个专业协会,本应维护录音、电视音乐等行业版权所有人的利益,像目前管家的收入比主人还高的现状,非常不合理。

  但面对质疑,音集协和天合公司另有一番解释。对于记者的质疑,音集协显得“霸气十足”。

  对此,版权管理机构认为音集协的做法有欠妥当。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于2007年,成立的初衷就是维护音像制品创作人的正当权益。成立后不久,音集协就因状告多家KTV运营商而声名大噪。不过,在充当维权代表人角色的时候,音集协却在收取高达50%的版权管理费用。我们不禁要问,音集协和天合公司,到底是在替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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