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千元

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千元
2017年10月18日 01:50 华商网-华商报
华商报讯(记者 毛蜜娜)昨日,西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生活性支出负担,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1000元。
   《通知》明确,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生活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农村在册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家庭普通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含补习阶段)。资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期救助1000元,全学年共救助2000元。受理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3月1日~5月31日;秋季学期9月1日~11月30日。
   贫困家庭在校普通高中生生活救助资金由临时救助资金列支。为了保证救助对象按时得到救助,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应按本通知规定据实列支,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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