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抽查图书条码使用情况
一号多用、音像出版物条码用于图书、自制条码、条码印制不规范,这是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图书书号、条码的使用情况进行市场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昨天,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的李潞在接受采访时说,不规范条码直接影响到图书的销售,使销售滞后、新书上架慢。
李潞解释说,条码就像是书的身份证,是图书在物流配送、出版动态等环节进行计算机管理时的机读方式,如果不规范,将加大出版物的成本。她介绍说,有关人员在上海的一家书店抽查时,该书店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图书品种有18万之多,但有1.2万种图书都需要书店为其贴店内码。如果按每种图书只有10本来计算,一个店员每天专职贴条码,也要用两年的时间才能都贴完。“这些条码不规范的图书到书店后,计算机系统对这些书无法识别,书店只能贴店内码,无形中给书店的销售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也使得图书上架的时间严重晚于正常时间。”
据了解,新闻出版署今年7月至8月期间,抽查19809本图书的书号和条码使用情况,一号多用和自制条码的情况最多,既有中央级出版单位,也有各省、市、自治区的出版单位。出版单位自行制作条码,违反了《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出版物条码的管理,推进条码技术在新闻出版行业的应用,加快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新闻出版署于2000年3月29日颁布了《出版物条码管理办法》,该办法于当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无条码的出版物或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条码的出版物不得上市销售”;“出版单位不得将一个条码在多种出版物上使用。出版单位对其相应出版物的条码享有专用权”等。
据介绍,那些一号多用、自制条码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图书名录已经上报,新闻出版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将对违反法规的单位做出相应处理。1
作者:陶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