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是他们违约在先,我从来没说不去演出的话,凭什么要给他们退钱。”昨天,歌手臧天朔在听记者说一位宋先生为讨要合同款将他告上法庭后,有点愤怒地说。
宋先生起诉书中称,今年4月21日,他与臧天朔签订《演出合同》,约定由臧天朔参加今年5月5日在辽宁省海城市西洋大厦举办的文艺演出活动,合同总价款18万元由宋先生支付
,合同签订时先付9万元,余款9万元于臧天朔离京时支付。合同签订后,宋先生即依合同约定向臧天朔支付了9万元。后因故演出取消,宋先生为此要求臧天朔退还已经收取的合同款,但臧天朔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
听了这一说法后,臧天朔向记者道出自己的苦衷。他说,当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有三人在场,他和宋先生,另外还有一位是某教育台的人。他向宋先生一再声明,表示不想签这个合同,因为当时情况特殊,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不能演出,但是对方一再劝说他签订,碍于情面他只好签了。按照合同约定,先付给他的9万元是订金,如果对方单方面违约,那么这9万元是不能退的,说完还将双方签订的合同给记者传真过来。
记者看到,传真合同中有臧天朔和宋先生的签名,其中第二款第4条写道:支付歌手演出费(税后款)壹拾捌万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支付50%订金即玖万元人民币,歌手及其乐队离京时,支付50%余款即玖万元人民币。第四款“违约责任”中写道:因甲方(宋某某)单方面违约,甲方先期支付的订金作为支付乙方(臧天朔及乐队)的违约金。
另外,臧天朔还向记者说出了他的顾虑。他说,目前内地媒体对原创音乐人的报道正面文字太少,多数都是负面的,好像歌手自己都在炒作自己。“在你打电话之前,已经有两个记者来问我这事了,本来我是不想说的,因为怕老百姓又说我用打官司来炒作自己,刚刚结束一个官司,现在又来打官司。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来起诉这事,以前宋先生很客气地向我要过两次,我就说了我的理由。现在,我只等待法院公正的判决。”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原告宋先生的电话。宋先生称他正在外地办事,让记者去找他的律师询问。记者问律师的电话是多少,宋先生没有说,而是称“怎么找到我的就怎么找律师电话”。无奈记者未在起诉书中看到律师的联系方式,只好作罢。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