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子壮(上海海润影视公司负责人)
剧组为什么对媒体严防死守,媒体也要承担责任。我们很清楚媒体和剧组的关系是共生共荣的,但媒体有时候报道不负责任,发布的并不是剧组需要宣传的东西,拿到所谓的猛料后也没有按照剧组的意思发表。
比如我们投拍电影《长恨歌》,上海某家报纸从公司得到了有关郑秀文参演电影《长恨歌》的片酬信息,第二天见报的文章标题就是类似于“郑秀文狮子大开口,开价500万”。还有一次,某媒体得知章子怡曾有意加盟《长恨歌》,后因故退出,于是撰写报道称“章子怡积极要求参演,却被海润公司断然拒绝”。虽然文章的内容大部分属实,然而这样耸人听闻的题目,产生的效果可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类曝光势必破坏制片方和演员之间的关系。媒体竞争激烈,剧组也能理解。但是媒体处理稿件时的引申和发挥却让人无法接受。久而久之这成为新闻报道的常态,会造成很坏的影响。
某些明星长期处在是非漩涡中,他们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媒体。因此之前他们往往会跟剧组约法三章,绝不接受媒体采访。他们自己不愿意当面拒绝媒体,就只好让剧组当恶人。
长此以往,剧组和媒体的关系就越发尴尬。剧组害怕造成更多的误会,更加不愿把信息透露给媒体。
本月12日,正在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影棚内搭建的影片《十面埋伏》的布景曝光,图为影片中的妓院“牡丹坊”的内侧回廊photocome/供图
张伟平(新画面公司负责人,《英雄》、《十面埋伏》制片人)
酒香也怕巷子深,《十面埋伏》严防记者进入,并不代表我们拒绝宣传。
无论《英雄》还是《十面埋伏》,新画面公司都遵循严格的商业规范来操作。在正式拍摄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一整套宣传策略,何时发放哪一类信息,都要遵循那套策略,这样才能让影片的宣传保持在我们可以控制的轨道上。运作商业电影最担心就是失去控制,这样风险太大,我们无法承担失控的后果。
有时候还必须考虑剧组的实际困难。《十面埋伏》聚集了刘德华、金城武、梅艳芳和章子怡四位国际明星,他们的档期都非常紧张,哪一天进组,哪一天离开,合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一旦超过合同约期,不仅要付高昂的违约金,还会影响到所有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剧组很难有时间安排媒体探班,因为媒体进入拍摄现场采访报道,势必影响剧组的正常工作。
防不胜防。虽然对每家报纸的想法表示理解,但也希望大家能给予创作更多的尊重。任何一个行业的生存,都不能建立在伤害别的行业的基础上。搞创作的人想出个好点子不容易,谁也不希望它见天日前就被嚷嚷出去。更重要的是不能养成这样挖剧组内部墙脚的习惯。如果以后都这样,摄制组就变成特务组织了,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紧张、戒备,整天是抓特务的气氛,电影还怎么拍啊。电影都歇了,你媒体报什么?恶性循环。
剧照提前曝光打乱了宣传计划。通常情况下,剧情和角色造型都是将来发行时的宣传重点,是吸引观众进影院的最具神秘感的部分之一。媒体未经同意把影片的剧情和场景以及人物造型等内容曝光,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也危害了片方与一些平面媒体达成的“独家首登剧照”协议,让商业利益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