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 前日,关于《暗香》的词作者陈涛将沙宝亮以及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事终于有了下文,朝阳区法院判处被告沙宝亮以及现代力量公司向陈涛赔偿14万元。但当时沙宝亮的经济人孙先生表示他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败诉书,如果判决如此他们一定会上诉。昨天,记者打通了孙先生的电话,他表示公司已经接到了判决书,但由于现在自己正和沙宝亮在外地作宣传,不想让沙宝亮听到太多官司的事情,以免影响他的状态,具体的情况让记者向现代力量公司的总经理郭若鹏了解。当记者接通郭总电话后,他表示,判决
书是在前天晚上接到的,他看到判决书以后非常惊讶,与陈涛的感觉相反,他觉得判决很荒唐,并非常肯定地说:“我们一定会在15天内提出上诉。”
朝阳法院判决指出,沙宝亮未经陈涛许可表演其作词的《暗香》,现代力量公司制作《暗香》MV等行为侵犯了陈涛的著作权,现代力量公司赔偿陈涛七万元,其中三万元由沙宝亮负连带责任,沙宝亮为自己的两场演出赔偿七万元。对于这样的判决郭总表示非常的不理解,他承认公司方面忽略了词作者,如果判决在合理限度之内他们会合理承担,但现在这种判决让人很难接受。他说:“就沙宝亮不经过他的同意不能唱《暗香》来说,《暗香》是曲填词的作品,是根据曲调以及《金粉世家》的剧情所创作的词,而且经过剧组挑选之后,陈涛的作品被选中了,这属于命题创作,并不是陈涛的独立作品,并且剧组已经支付给陈涛一万元酬劳。歌词只是歌曲的一部分,著作权法规定我们只要取得一方同意就可以使用,陈涛说我们违反了著作权法,不仅损害了三宝,也损害了表演者的利益,作品没有传播就没有价值,他同样也是在损害歌迷。陈涛的确有作品的发表权,决定作品公开或者是不公开,但权利是一次性的,《暗香》已经在《金粉世家》中发表,那么陈涛的权利就已经使用过了,也就是他的发表权已经使用完了,所以沙宝亮再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今年春节晚会有《暗香》这首歌,由陈坤、董洁等人演唱,难道他们每一个人都要向三宝或陈涛支付费用吗?”
在判决中还有一点是,陈涛要求沙宝亮为两场演出赔偿七万元,郭总说:“沙宝亮只是提供服务,组织者是金鹰节组委会,就算要承担责任也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法官判决要根据事实酌情判决,我们有和金鹰节组委会的合约,酬劳只有2000元钱,但要我们赔偿七万元,这是不尊重事实。”
对于官司郭总表示,当初公司并不是很重视,所以他并没有亲自到庭,而且在陈涛起诉之前曾经找过他。“陈涛到我办公室说,歌火了,出于商业利益,我要想继续使用这首歌就付给他40万把歌买断,否则他就有办法不让我们唱;再一个就是我们宣传的时候经常提到三宝,但并没有提到他。因为他提出的条件不符合惯例,所以我没有答应他。”判决要求我们发行了《暗香》的MV和卡带、CD共赔偿七万元,但公司与曲作者三宝结算的时候也不过是付给了三宝3900元的报酬,根据惯例,三宝得到的是整个酬劳的60%,陈涛应该获取40%,但陈涛却要40万大大超过了他应获取的酬劳。所以郭总表示,从判决书看,法院的判决只在维护陈涛一个人的利益,这是他所不能认可的。但郭总说,他并不排除会和陈涛庭外和解,但必须按照行业规范进行。郭总表示,沙宝亮并没有看到判决书,并说:“公司希望演员都单纯一点,专心做他们的音乐,其他的事情由公司处理。现在来看沙宝亮也非常信任公司,所有的事情都委托公司处理。现在公司正在制作沙宝亮的第三张专辑,但官司的事情绝对不会影响到新专辑的进程。”(记者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