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各甲级俱乐部乱发奖金的足坛痼疾,日前,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首届中超联赛的工资、奖金发放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在明年的中超联赛中,各俱乐部全年发放给球员的工资、奖金等报酬总额以1650万元人民币为上限,超额者将受到足协严厉制裁!
足协规定,各队主力球员的最高月薪为1.2万元;在奖金的分配上,足协规定单场赢球奖金不得超过60万元。而各中甲、中乙俱乐部也将以此类推,分别由足协限定工资、奖金
的封顶指数。
足协此番实行的铁腕限酬政策可否约束各俱乐部盲目投入、互相攀比的“烧钱行为”呢?据圈内人士分析,1650万元的工资、奖金封顶限定,对贫弱的中小俱乐部来说,根本没有用,因为他们不会达到这个付酬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足协的这一限酬规定更多是做给各足坛豪门看的,但实际上,这个规定根本无法杜绝这些俱乐部的夸富比豪!
上赛季,申花俱乐部按4场连胜的包干结算方式,再加上老板一时兴起追加的100万,主场击败八一队完成指标后,全队竟拿到了700多万元的赢球奖金;而沈阳金德俱乐部更是动不动就喊出单场重奖百万的惊人口号,联赛后三场,甚至提出每赢一场奖励200万元的天价赏格,按金德去年的赢球次数,若俱乐部如数兑现,1000万的赢球奖金早就突破了,加上工资份额,上述俱乐部突破足协规定的1650万封顶限额实在是轻而易举。
据悉,从工资角度讲,只要还存在着“签字费”的幕后交易,工资限令就如同废纸;而为刺激球队的争胜欲望,各俱乐部也肯定以各种变通方式追加奖金,当然,在向足协递交年度财务结算报告时,习惯于用两本账左右逢源的各个俱乐部绝不会让管理部门看出丝毫破绽……迫于严峻形势,足协终于出台了具体的限酬规定,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1650万元的“封顶”指标前,贫困者仍然忍饥挨饿,豪富人家依旧挥金如土!
首席记者 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