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发生的张国立之子张默打人事件终于有了结果,中央戏剧学院做出处理,张默被勒令退学,并赔偿童谣全部治疗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用。这则被媒体沸沸扬扬炒了近一个月的新闻终于告一段落。
据了解,在张默之前中戏刚开除过两名学生,也是因为打架。中戏宣传部负责人强调,学校是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张默的,现在处理完毕,学校没有义务向媒体公布这件事的
处理结果。此外,事件的受害人童谣已经养好伤回到了学校,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她本人及其家属都没有表态。
已经顺利完成三年学业的张默令人惋惜地告别了学校,有消息称他将进入张国立任名誉院长的重庆大学某电影学院继续学习,但该校校长表示,即使张默想来重庆读书,也要根据重庆大学相关规定行事。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被退学的学生要转读其他高校,必须重新参加高考,现在张默正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学校不会马上吸收张默入学。据悉,张国立近来表示对此他不想多说什么,这段时间以来,有很多媒体都在问这个问题,但他不好发表看法。除了是演员以外,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父亲。(每日新报 记者张钢)
新闻链接
中戏学 (2004)2号中
央戏剧学院关于给予表演系 2001级二班学生张默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
张默,男,汉族, 1982年 7月 28日出生,表演系 2001级二班本科学生。
经调查,该生于 2003年 12月16日下午四时许在校园内殴打表演系2002级二班本科学生童谣,致使童谣头面部、肢体、腰部软组织挫伤,双侧鼻骨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粉碎性骨折,经法医学鉴定,童谣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张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戏剧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的规定。又由于该生于2002—2003年度第一学期因旷课受到警告处分、2002—2003年度第二学期因旷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央戏剧学院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六条“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若再次违反纪律需给予处分者,应加重处罚,对已受过两次纪律处分的学生,而又严重违反校纪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张默勒令退学处分并赔偿童谣医药、医疗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2004年 1月 6日(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