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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的作家(24) 三毛:划过生命的影子(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11:25 北京娱乐信报
  三毛小传:

  本名陈平,祖籍浙江省定海县。1943年3月26日(农历2月21日)生于四川重庆。

  1964年,得到文化大学创办人张其均先生的特许,到该校哲学系当旁听生,课业成绩优异。

  1967年再次休学,只身远赴西班牙。

  1970年回国,受张其均先生之邀聘在文大德文系、哲学系任教。

  1973年,于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与荷西公证结婚。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在1976年5月出版。

  1979年9月30日夫婿荷西因潜水意外事件丧生,回到台湾。

  1981年,三毛决定结束流浪异国14年的生活,在国内定居。

  1984年,因健康关系,辞卸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生活重心。

  1989后4月首次回内地家乡,发现自己的作品在内地也拥有许多的读者。并专程拜访以漫画《三毛流浪记》驰名的张乐平先生,了却夙愿。

  1990年从事剧本写作,完成第一部中文剧本,也是她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1991年1月4日清晨去世,时年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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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和三毛的故事
  我的笔名叫玛法达,用的是阿根廷漫画家季诺的作品《娃娃看天下》(又名《玛法达的世界》)里女主角的名字。第一次知道这个叫玛法达的娃娃时我不到13岁,初二还没上完,等到真真正正地和她相识,已是大学二年级的事情了,整整过了5年。

  那5年,我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想要拥有她,那是一种近乎疯狂的想,我逢人便问:“你知道哪能买到《娃娃看天下》吗?”当时,我买了世面上能买到的一切三毛的作品,单三毛全集就买了陕西旅游出版社和安徽旅游出版社两套。三毛两个字成了魔,见了钱就要吸的。令我最为得意的是,很多自诩为三毛迷的家伙竟然不知道《橄榄树》是三毛参与做的词,《滚滚红尘》是三毛的编剧,当然更不会知道玛法达是三毛翻译来的娃娃。

  三毛的作品中,我喜欢到会背诵的内容都带点哀伤的气质,像描写沙漠当地人生存境遇的“哭泣的骆驼”和写她小时候生活的“蝴蝶的颜色”以及描写母亲逝去的青春时代的“紫衣”。文章里三毛对个人、社会、生死、青春的描述,是让我坚持“即使没有荷西,三毛也依然是三毛”以及除了是现代人崇尚自我,流浪天涯的时尚生活方式的符号,更是使其在文学史上占得一席之地的证据。这也是为什么,三毛之后有无数背着背包走出去流浪天涯的传奇女子,不管身边有没有那一个他,都仅限于行走的个人情调,再多的文字也难望三毛项背的原因——根本的不仅仅是叛逆的青春,也不仅仅是流浪的猎奇,更不仅仅是爱情的刻骨铭心,而是关于人生的大胸怀——看看三毛翻译的《娃娃看天下》,即能明白这一点——尽管这话包括很多三毛迷在内都会不以为然。

  2003年3月26日是三毛诞生60周年,很快,2004年1月4日又是她逝世13周年。怀念三毛,用评价她在文学史中的地位,总是有意义的,套用一句话:让爱三毛的人在纸上相聚。而评价是评论家的工作,我这样的“三毛迷”说话,不但越俎代庖,也有失公信。我要说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和三毛的故事,一个和文学史没有关系的故事。特别是透过现代城办公室落地的透明玻璃,窗外来来往往,顶着黄的头,红的尾,向城市各个角落挣扎前行的车流,一杯热气尚存的绿茶,最好听着齐豫或蔡琴的歌,特别有听此类故事的气氛。

  买了一本三毛的书回去,自此2年的时间里,再也没能从她的书里出来

  叛逆、流浪、爱情加上文学梦是大多数三毛迷的关键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整班整班买三毛书的学生都是一群被老师和父母压抑得内心抽搐的苦孩子。1992年,我第一次看《撒哈拉的故事》,已经是三毛去世以后的第二次高潮了。七十年代三毛因《撒哈拉的故事》一举成名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因为太笨,据说2岁了才会说话走路。所以,上学以后,或者是担心这来之不易的正常,父母不敢效仿其他父母只让我读一种书——教科书,“起步就比别人晚,再不多学点,长大了可怎么得了。”要知道,小时候,并不是只要有在课堂上偷着看书的勇气就够的,好歹口袋里得有几个晃起来叮当乱响的零钱,买不起,至少还可以租。

  问父母要钱,买衣服很牵强,如果说买书,就很爽快。在我成长的小县城,弥漫着浓郁的脂粉香和刀剑气,街头能租到的书除了琼瑶类的言情系列就是金庸式的武侠小说,当然还有故事会、童话大王这些。鲁迅、巴尔扎克只是书本里的大师,卡夫卡、米兰昆德拉完全超越想像力之外。曾经,三毛被当作和琼瑶一样的类型,被无数人封杀。身边众多的朋友向我提及与三毛的初识,总是他人推荐的多,“看看三毛吧,和你的性格很像,不是言情小说。”

  拿到《撒哈拉的故事》最终是抵不过那绿色的封面包装,怎么看也不言情,加上三毛的自杀在当时是一件很大的事,买了一本回去,自此2年的时间里,再也没能从她的书里出来。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看“蝴蝶的颜色”的开头,两滴斗大的泪珠烫着脸颊滚落下来的情景。心痛得恨不能掏出来亲手安抚。

  “回想起小学四年级以后的日子,便有如进入了一层一层安静的重雾,浓密的闷雾里,甚而没有港口传来的船笛声。那是几束黄灯偶尔挣破大气而带来的一种朦胧,照着鬼影般一团团重叠的小孩,孩子们留着后颈被剃青的西瓜皮发型,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我们总是在五点半的黑暗中强忍着瞌睡起床,冬日清晨的雨地上,一个一个背着大书包穿着黑色外套和裙子的身影微微的驼着背。随身两个便当一只水壶放在另一个大袋子里,一把也是黑色的小伞千难万难地挡着风雨,那双球鞋不可能有时间给它晾干,起早便塞进微湿的步子里走了。”

  还是喜欢在其他人说起三毛的时候骄傲地嚷,“我是三毛迷!”

  “和三毛很像”是一句暗语,意味着这是一个从小就与众不同的孩子,身怀异禀,不甘于世俗的俗,不拘泥生活的苦,有为爱情拼命的决心和流浪远方的胆量,兼顾恣肆汪洋的才情与浪漫。虽然没人说我和三毛很像,但心底里很是自诩。甚至给自己取的第一个英文名字都是ECHO。

  而“像”毕竟离“是”相差很远。“二十岁的那一年,我有两双不同高度的细跟鞋,一支极淡的口红,一双小方格网状的丝袜,一头烫过的卷发,一条镀金的项链,好几只皮包,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唱机和接近两千本藏书。”二十岁的那一年,我在上大三,没穿过高跟鞋,没有口红,有丝袜,只是更喜欢光着腿穿短裙,没烫过头发,金色的项链没有,各种装饰项链倒不少,皮包不止几只,是很多,一个租来的属于自己的房间,电视、随身听和三年大学期间买下的数百本书。恋爱谈得戚戚怨怨,哀哀切切,不这样,似乎对不起“三毛迷”的封号——平淡是无论如何跟三毛扯不上关系的啊。

  如今,终于还是不可救要地变成了一个世俗女子,是那深夜里“黄的头,红的尾”的车里的一个,零下5度的北京城,躲在暖气洋溢的房间,不再做关于撒哈拉的梦。因为真心相信了“如果流浪只是为了看天空飞翔的小鸟和大草原,那就不必去流浪也罢。”(三毛语)

  今年又有出版社出了三毛的全集,从网上订了一本《灵魂骑在纸背上》,这本新增的,过去的收藏里没有;《娃娃看天下》翻得次数太多,书脊有些松,但已经不打算再买一套,当心地拿胶带固定好,旧旧的有过去的味道。英文名也不是ECHO了,只是还是喜欢在其他人说起三毛的时候骄傲地嚷,“我是三毛迷!”

  文字里的她几乎是划过我生命的影子,影射另一个自己

  和生的三毛失之交臂,又同真的三毛相差万里,11年的相识,究竟有些什么留在心里?

  “在我们的童年里,小学生流行的是收集橡皮筋和红楼梦人物画片,还有玻璃纸——包彩色糖果用的那种。这些东西,在学校外面沿途回家的杂货铺里都有得卖,也可以换。所谓换,就是拿一本用过的练习簿交给老板娘,可以换一颗彩色的糖。吃掉糖,将包糖的纸洗洗干净,夹在书里,等夹成一大叠了,又可以跟小朋友去换画片或者几根橡皮筋。”(《小偷》)

  上小学时,学校流行收集的是糖果纸和火柴皮我们没有三毛他们那么幸运,学校外面虽然也有杂货铺,却不能用练习簿换,只能拿钱买。火柴皮也是,糖果是不吃的,火柴恨不能家里一天用2盒。《红楼梦》、《水浒传》里的人物总也收集不齐。是的,我也偷过钱,“对着那张静静躺着的红票子,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眼光离不开它。当我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小偷》)不同的是,她只偷过一次,而我偷过很多次;她没被发现,至少发现了没被拆穿,我被发现了还死不承认,结果被打得很惨。

  又或者是“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地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拾荒梦》)

  没上小学之前,最羡慕的是走街串户收破烂的人,摇着拨浪鼓,吸引家家户户的人将家里不用的东西拿出来换江米糕。像牙膏皮和坏拖鞋是他们最为喜欢的,有一次家里实在没有东西可换,我便挤光了牙膏筒,故意弄坏了母亲的拖鞋,为此又是一顿打,打完以后,我并不服气,边哭边向父亲扬威,“等我长大了,等我当了收破烂的,有好多人给我牙膏皮和破拖鞋,你给我我都不要!我天天都吃江米糕。”

  父母的钱早已不偷,也可以转而给他们了;当收破烂的愿望,更是早就放弃,正大综艺的外景主持没当成,好歹当了个记者,算是小小的胜利。

  而三毛呢,在她几乎全是传记文学式的作品中,有众多关于自己年少情怀的验证,文字里的她几乎是划过我生命的影子,影射另一个自己。

  荷西去世的那一年,三毛停了十个月的笔。“父母来问为什么十个月没写文章,我说:‘荷西不能睡觉。’父亲问为什么荷西不能睡觉?我说:‘我不能告诉你,反正他不能睡觉。’他们又追问,后来我说了,因为我们是很开明的家庭,我说:‘六年来,他不论如何睡,一翻身第一件事一定找我的手,然后再呼呼大睡。’所以,荷西和我的生活如果继续下去,可能过些年以后三毛也就消失了。我也跟我的母亲说:‘对一个没念什么书的人,五本书太多了,我不写了。’我母亲问为什么?我说:‘我生活非常幸福,如果我的写作妨碍我的生活,我愿意放弃我的写作。’母亲说这是不相冲突的两件事情,但是我还是没有写,直到荷西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一个2岁才会说话走路的孩子,起步已经慢了半拍,再怎么努力,也当不了天才。自己变不成玉女,另一半也不可能是金童。当一个世俗的人,日子满当当的,有幸福,有不幸,如果因为三毛完美影子的光芒困惑了现实的生活,只想空灵的浪漫,不顾世俗的烦扰,即使放弃了当年“做三毛一样女子的许愿”,她的在天之灵也不会怪吧。

  所以,那么多三毛迷长大,边嚷着“我是三毛迷”边在城市“黄的头,红的尾”的车里,任星辰满天,头也不抬一下。的许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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