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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蜜蜂张派出所墙上的民警照片还是很久以前贴出的2004年1月12日,河南省获嘉县冯庄镇人民胜利渠9号桥下发现一名无名女尸。新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获嘉县公安局民警共同展开侦破工作。
4月16日,获嘉县冯庄镇人民胜利渠10号桥下又有一名女尸被发现。根据案件现场特点,专案指挥部决定将此案与前两起案件串案侦查。
在深入侦查时,警方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被害女子之一温某曾与一郭姓男子在郑州银基商贸城遭到几名男青年敲诈,其中一人名叫王怀义。
4月24日,郑州警方会同新乡警方,将王怀义等3人成功抓获。
在科学的证据面前,王怀义供认了自2000年以来,先后作案6起,强奸、抢劫、杀害6名女青年,抛尸原阳、获嘉等地的犯罪事实。
王怀义身份“迷离”
据有关人士透露,王怀义是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蜜蜂张派出所的治安员,他在被抓获归案后曾交代,自己以抓卖淫嫖娼为由敲诈勒索受害者,在此过程中得手的钱款和派出所“分赃”。
相关渠道和知情人提供的信息对该案如此“还原”:温某和郭某并非卖淫嫖娼的关系,却被王怀义抓住勒索,要求两人出具关系正当的证明。郭某便回家乡开证明,返回来拿着证明到郑州找王怀义要人,王却称温某已经自己离开了。温某失踪后,郭某报案,才牵出了案件,王怀义以自己惯用的手段杀害了温某。经审讯,至少落实有6名女青年以同样的情节被王怀义杀害。
王怀义落网没几天,蜜蜂张派出所所长范某离开了岗位,上级指派由另一派出所所长暂时兼任蜜蜂张派出所所长。
警方称王怀义只是乞丐
据了解,5月10日,新乡市公安局专门招集河南当地媒体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在通报该案件侦破情况的同时,对王怀义的身份作了郑重说明:王怀义不是公安民警,公安民警也没有参与此案。
警方介绍说,王怀义,男,36岁,郑州市人,在火车站以乞讨为生;1986年因窝赃被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劳教1年;1990年7月因抢劫被武陟县法院判刑5年;1994年假释,回到郑州后,先后以捡破烂、开饭店、开理发店、卖书等为生,没有固定职业。其间,王怀义曾经向个别民警提供过吸毒和卖淫嫖娼线索。
蜜蜂张派出所被“大换血”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蜜蜂张派出所。在派出所内的公开栏上,20多名民警的照片和姓名贴得很整齐,居首的依然是该案件侦破前的派出所所长范某。
记者向值班的户籍民警打听“范所长”,对方似乎很警觉,追问是公事还是私事,得到“私事”的回答后,对方说:“调走了。”记者问调到什么地方,对方回答:“不知道,不在郑州。”继而又说:“你一个月内肯定见不到他人。”
派出所斜对面一块小空地上,几个老人在纳凉,记者向他们了解情况。一位老人说:“好像(派出所)有什么事,具体的我们老百姓不太清楚。”老人描述说,半个多月前的一天,看到很多警车开到派出所门口,“气氛不对”。
附近一小商店的业主告诉记者,他在这里做生意一年多了,和派出所的人都很熟悉,半个月前,派出所的人从所长到民警全被换了,“只有两个实习警察还在”。
公安部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孙伟华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已经来人调查本案,当地纪委也已经介入。
从孙伟华那里,记者证实了所谓的传言:王怀义是治安员,至少曾经是蜜蜂张派出所的治安员。孙对治安员的解释是:曾经被抽调协助警方办案。
“为什么蜜蜂张派出所从所长到民警20多人全都离开了工作岗位?”记者问。
“这体现了我们的重视程度,从中央到省上都非常重视。”孙答。
“范所长目前是被停职接受调查呢,还是被采取了其他的措施?”“这个还不清楚。”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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