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一首江苏民歌《茉莉花》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音乐家、原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团长何仿,已收到去年稿费十多万元。而截至2002年,这首于1959年最终定稿的歌曲却只收到三笔稿费,共计151元。
何仿自2002年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后,每年都定期收到该协会寄来的多少不均的稿费,这笔巨款是去年一年的稿费,一次性收到这么多钱,何仿也很是意外,“我只是很
不经意地问了一下银行小姐卡里还剩多少钱。”当她报出一个数字时,何仿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他才知道,这笔钱来自深圳和北京两家公司,在他们生产的手机和小灵通的铃声里都使用了《茉莉花》这首歌的旋律,所以向该协会寄去相应使用费。
何仿说:“每年各个省市的艺术节都比较多,像《茉莉花》这首歌更是被很多人所演唱。如今,每个人的版权意识都不断加强,唱了我的歌,就会给我寄来相应的使用费。”
有趣的是,自1957年真正面世到2002年,何仿只收到三笔稿费。何仿说:“1989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拿了11块;到1999年,鉴于有的地方唱1957年版的《茉莉花》,有的却是1959年的版本,词曲不统一,于是,在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歌曲》杂志中出了此歌校订版,拿了40块钱。金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