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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饶颖告赵忠祥案”管辖异议作出了终审裁定,撤销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这也意味着法院很可能不再受理此案。此前,赵忠祥在北京梅迪亚中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饶颖状告自己时所强调的欠条、DNA等证据存在进行了反驳。
欠条内容是非法诉求
记者:饶颖提供给法院的欠条是复印件,你对此怎么看?
赵忠祥:不用说有没有欠条,(欠条)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她写的是治疗费。治疗费不是私人欠款,是医患之间的结算。你今儿给我治了鼻子,明儿给我治了牙,我不会欠你大夫的钱,我是欠你所在医疗机构的钱,用不着你来找我要。你来找我要,这里面就牵扯一个问题———这个欠条的内容就是非法诉求。非法诉求什么呢?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非法行医,一个是接受红包。
非法行医,比如很早以前就有的民间郎中,在大街上摇着波浪鼓。家里孩子有病,请他到家里开处方。甭管人家好不好,给人家一点钱,这都是正常的。现在也有很多人是这样的。比如说你是大夫,你在哪个医院我不管,反正咱们住得很近,孩子发烧了你来给我治治。我也不能让你白治,治完给你一个红包,这在人情上没有任何问题。但你不能因为我欠你的人情,就到法院去起诉我。说你给我治病,我没有给你钱,这是不应该的。我给你举个例子,类似于咱们北京的黑车,我上了你的黑车,你把我拉到前门,我给你100块钱。我给你就完了,反正我也管不了你。但是我一摸兜,哟,我没带钱,然后给写个欠条,(黑车司机)拿着欠条去法院告我,这肯定不行,法院肯定会先追究你黑车的责任。明白这个道理吧,现在它是一个非法诉求。
DNA鉴定跟本案无关
记者:饶颖的律师透露,饶颖掌握着跟DNA鉴定有关的证据,证明你们曾有过密切接触,针对这个问题,你能不能做一些解释?
赵忠祥:这个问题我来帮你认识一下。这个就叫律师的威胁和要挟,你有证据上法庭去提供啊,你跟任何媒体去说,无非是给我施加个压力,是不是?到底你有没有证据,我赵忠祥最清楚,我做什么,没做什么我最清楚。你掌握的证据,客气什么,赶紧拿出来啊。DNA我还没有参与呢,她就鉴定出来了,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这事儿吗?她懂不懂法律,懂不懂医学道理啊?是不是她半夜偷着找我弄的啊?什么叫DNA,DNA能说明什么,案子里面没有谈DNA的问题。她案子里是说流产了对不对?流产是个纸条(流产证明),不是孩子。今儿她牵着一个孩子来找我,说这是赵忠祥的孩子,用DNA鉴定就可以了,她拿张纸条怎么鉴定啊,DNA怎么跟纸条联系在一起,你说说怎么联系啊?
再说你已经有个孩子了,再刮一个很正常。不管你跟哪个男人怀的,这都不算迫害啊。这怎么能叫迫害呢?国家迫害你了?实行这个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你生两个?无理搅三分嘛!你DNA能鉴定出来是1997年12月份的DNA吗?简直是胡说八道!
记者:据对方透露的证据……
赵忠祥:不是,他们透露有这么多的证据就是想通过媒体来吓唬我,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记者:你给解释一下。
赵忠祥:我这个案子里没牵扯到有什么DNA,因为她说我伤害她了。你认识她可能不会伤害到她,你不认识她也可能伤害到她,用不着谈什么认识不认识,这二者没有关系。我就是跟你认识,不等于我就跟你上床了;我跟你上床了不等于导致你怀孕了,你怀孕你就去做人工流产,这跟认识不认识有什么关系呢?
她就想证明我跟她上过床
记者:据对方讲是跟你有关的DNA。
赵忠祥:跟我有关的DNA?你还没有找到我呢,你就知道是跟我有关的?你这么一说就是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法律能这么判吗?她这个案子并没有说她跟我有男女关系。咱们就不要脸了,说糙一点的话,如果只是让法院判定这个人跟那个人有没有男女关系,法院不受理这种婚外情的案子,你知道吗?法院太无聊了,受理这种案子。他们是说我伤害了她。伤害了她,她在法庭上必须出具我伤害她的证据。医疗证据、法医证据,你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你说你有DNA证据,那没有用。你丈夫还跟你DNA呢!能说明什么啊?她现在无非就是要认定我跟她有关系。是不是这个意思啊?
记者:如果真的证明这个DNA跟你有关系呢?可能跟案子本身没有关系,但对你很不利。
赵忠祥:她就是想证明我跟她上过床!就这么简单。就比如说,她想证明我跟她上过床,想达到什么目的啊?
记者:不知道。
赵忠祥:我也不知道啊。
我不愿陪她打这套太极拳
记者:但如果这个事情成立的话,你作为名人,对你本人的形象很不利啊!
赵忠祥:她达不到这个目的啊。我不认识她,她生要往上摽,有什么意思,这不叫碰瓷儿嘛!是不是?大清的法律就说,捉奸要双,捉贼要赃。一个人满大街嚷嚷着谁谁跟我睡觉了就成立了?那你们都得人人自危啊,对不对啊?逮着谁就是谁吗?什么意思呢?她想达成什么诉求后果呢?弄一个破假借条有什么意思呢?
记者:饶颖曾到过我们报社,把她过去的经历告诉我们……
赵忠祥:我比你还清楚,她最早到我们监察室,如果她能在我们监察室坐实的话,这就不是法律问题,实际上是个纪律问题了。
记者:她最初的本意是说,一你伤害了她,二你跟她有那层亲密的关系,她有DNA等证据。你现在怎么看她这种说法?
赵忠祥:你既然说有那么大的证据,你就冷静一点,沉住气,稍微等一等,假以时日,一二十天裁决书出来以后,你该怎么说怎么说,你现在干吗迫不及待呢?你是胜利在握,你是不打则已,一打必胜,而且你有置我于死地的证据,那么现在跟媒体说没用,等法院裁决下来以后你跟媒体再说,那多光彩啊,何必现在说呢?然后我出来说没有,你说有。打了个翻天覆地最后谁公正啊?法律公正!我不愿意陪着她练这套太极拳!就是这么个意思。
她是不是大夫,现在没有一个记者去问。如果是大夫让她出具行医证明看一看,她有吗?没有就是非法行医,非法行医还敢告到法庭,你的胆子也太大了。
这就使我想起了,好像是在法制杂志看到过的一个案例,说一个人包二奶,这二奶要离开他,他到法院告这个二奶,要把这个二奶拉回来。这不是扯淡吗?这是非法诉求,法律不允许。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来源:京华时报、记者:田乾峰
新闻背景
早在2004年4月15日,饶颖以人身损害和欠款纠纷案为由起诉赵忠祥,要求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费共1万元。饶颖通过媒体称,她有包括欠条原件和可以做DNA鉴定的物证,可以证明赵忠祥曾对她造成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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