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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高虎“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有了最新动向,昨天,高虎在有效上诉期内,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了解,高虎在上诉状中写的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并坚称自己是无罪的。随后记者采访了高虎的代理律师,他表示依据法律程序,在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宣判后15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高虎的行为完全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据悉,最近一段时间,高虎会留在青岛的家中调整心态,等待二审法院的开庭通知。
编辑: 苗苗 来源: 天府早报 作者:唐晓诗我要说说 打印 推荐v 2004-07-16 08:47:00v2004-07-1509:42:36v 2004-07-14 12:38:09v 2004-07-14 07:34:47v2004-06-2507:51:07v 2004-06-23 09:06:12v 2004-06-18 07:48:50v2004-06-1711:10:18v 2004-06-17 08:46:34v 2004-06-16 13:04:48v2004-06-1609:17:10v 2004-06-16 08:35:13v 2004-06-16 07:46:24v2004-06-1510:47:06v 2004-06-15 07:30:54v 2004-06-0312:37:43我来说说 笔名:(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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