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晓京:他“敲诈”不成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易芝娜 实习生 刘隆闯
7月20日,北京一策划人张铁军向法院提交了一张“民事起诉状”,状告经纪人王晓京创立的“女子十二乐坊”“剽窃”了自己的创意并侵犯了其著作权和商业机密,此案现已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正率领“女子十二乐坊”准备进军美国市场的王晓京,面对张铁军“讨回公道”的说法相当恼怒。昨天他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女子十二乐坊”不是靠“乐坊”二字成名,他将反诉张铁军伤害“女子十二乐坊”的名誉。
一篇报道引出“原告”
张铁军早前向北京媒体出示了他状告王晓京的起诉状以及1998年他向王晓京提交的一份《中华女子乐坊》策划文案。在接受北京媒体采访时,他称这份《中华女子乐坊》创意策划及招商合作实施文案中,已具体提到创立一个“以家喻户晓的女子十二金钗为形象代表,将中国女性的贤淑之美与中国民乐的魅力,与西方现代流行音乐相结合,由12名女子组成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他起诉王晓京的“事实理由”便是:“被告(王晓京)拿到上述文案后便杳无音讯,而且瞒着原告成立女子十二乐坊”。
张铁军称,自己状告王晓京“不在乎输赢,最重要是要把事实真相告诉世人”。而他之所以在“女子十二乐坊”成名之后才告王晓京,是缘于他在2004年3月第27期的《中演月讯》上看到王晓京详细介绍“女子十二乐坊”创作过程、背景、定名、定位、招生、演出、商业运作及音像出版等情况时,发现内容与自己当年出示给王晓京看过的文案策划内容惊人的一致。他要让王晓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最起码必须向别人说明‘女子十二乐坊’的创意和策划人是我。”
据悉,张铁军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王晓京与自己面对面“谈谈这事”。
拒绝“喝汤”成为“被告”
王晓京最近正忙着前往美国推广“女子十二乐坊”的新专辑。刚出差回来的他,便接到一连串记者电话,询问“剽窃”一案。
他承认在1998年看过张铁军关于“中华女子乐坊”的策划文案,“那只是一张简单的策划方案,我也没有看得很清楚,现在想起来的只记得‘乐坊’两个字。”对于张铁军的“剽窃”指责,他表现得愤慨,还向记者细数了张铁军证据“不成立”的三条理由。“第一、张铁军叫了很多朋友写证明材料,证明当时我看过那份策划方案,但这也就证明那份东西当时早已曝光,何来商业秘密?第二、他告我‘剽窃’,但‘中华女子’、‘乐坊’等词早就存在,那是老祖宗的家产,我绝对不是第一个用的;第三、2001年,我曾托当时南京音像出版社社长卢伟清教授专门查询了一下‘乐坊’一词的来历与音乐的关系,‘乐坊’一词唐朝就有了,并不是他独创。”王晓京认为,张铁军是“敲诈”不成才提起诉讼的。“2002年,我见过一次张铁军,他当时问我‘女子十二乐坊怎么样了’,我没有答他——真是莫明其妙,再怎么了也不关他事啊。今年4月份,他又打过一次电话给我,先是祝贺我,接下来就明说‘要喝汤’——这不明摆着要钱吗?”
王晓京否认剽窃要反诉
王晓京矢口否认剽窃张铁军的策划文案,对张铁军的人品也提出种种质疑。他说:“据我所知,当时他想做的‘中华女子乐坊’只是一个民乐小团体而已,策划项目主要目的实际上是个‘公关公司’,培养的是‘高级公关小姐’,根本就不是弘扬民族文化。”
对“女子十二乐坊”的成功,王晓京从不讳言自己的功劳。“‘女子十二乐坊’能成功,绝不只是一个名字或是一本策划文案的成功,还包括成功的商业运作、准确的市场定位和很好的音乐制作,还有中国民族音乐与西方音乐相结合的特点,后者才是最关键的。‘女子十二乐坊’是我长期积累的结果。”他向记者表示,这次的官司绝不会影响‘女子十二乐坊’进军国际市场的计划,但张铁军的起诉行为的确已经伤害到“女子十二乐坊”的名誉,所以“一定要反诉张铁军”。
图:“女子十二乐坊”准备进军美国
(蕥 嬉/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