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沾了电视剧的光,我大部分小说不可能改电视剧
梁晓声加叶辛、张承志、老鬼等人作品,知青文学才全面
记者:去年您就在写《闻一多》的电视剧本,如今进展如何?
梁晓声:这部二十五集的剧本早写出来了,闻一多的家属们看了基本上表示满意,因为我的写作方式与别人大为不同。前年,我先后三次把闻家三代十几口人都请到我们北京
语言大学来,在黑板上像讲课一样列出我的写作构思,包括哪些地方要虚构,哪些地方按史实写以及创作的几个方向,最后双方达成共识,才动笔写的。
《闻一多》这样一个题材是不具有商业性的,如果是民间投资,一定会考虑到收回成本的可能性,如今一直没拍成,主要还是涉及投资回收问题。但我写出来了,一个心愿已经了结。
这部电视剧的稿费每集只有1.5万元,但是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题材,能反映五四时期知识分子的风貌。我认为“文人”两个字,从正面理解,体现在他们身上的忧国忧民都是非常鲜明的,即使是个性上的不足与缺点本身就带有可爱性。
记者:电视剧本《工人》据说本来预计今年九月开拍的,为什么继续写电视剧?影视剧能带动销量,还是不甘寂寞?
梁晓声:写这个剧本是我长期所愿。现在电视剧的制作水平普通提高了,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在电视剧中有所反映,但多数是从现在时或者是从建国前的历史故事展开的。我就想在目前生活特别丰富的前提下,为中国几代工人写一部电视剧。
我不会再把这个剧本改回到小说中来。写电视剧与写小说是相当不同的思维方式,我也没有精力先写小说再改成电视剧,也同样不会把电视剧本改成小说。
这个剧本最迟明年三四月份定稿,如今已写了一半多。
记者:以后的写作方向是什么样的?
梁晓声:还是会在小说与散文方面写得多一些,《工人》写完了我会写一部关于大学生的电视剧,然后再写一部当年内蒙古知青的电视剧,因为我喜欢内蒙古歌曲与当地半游牧生活的色彩。
记者:商业写作越来越为读者与社会接受,你好像还是凭兴趣的成分多一些,写作没有挣钱的目的吗?
梁晓声:对我来说写作和稿费有关,有时我也在意对方给我的稿费是否偏低,考虑是否是对我创作能力的低估,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不会在意稿酬。有时我写了书,出版社的某个编辑跟我关系不错,哪怕少印一些我也会给他写。友情既然存在,就得对得起他。
有时别人到我家里许以高稿酬,甚至带着现金来找我,可如果我感觉对方提出诸如修改书名或为如何与市场贴得再近些提出一些宣传方式我不能接受时,就不会给他们写。
记者:许多作家都在走影视路线,您怎么看这一现象?
梁晓声:先来算笔账吧。我的中篇小说在当代作家中可能算写得相当多的人之一,二十年写了将近二百余万字,还有二百余万字的散文,这意味着什么?花同样的精力与时间,一部中篇六七万字所得稿酬也不过三四千元,刊物上对我来说千字也就八十元,去掉税,有时还会更低些,而写作时间最少要有一个月,从经济回报来看一点也不划算。散文呢,三千字也可能只得二百元,这么看散文是否也不能写了呢?可一个作家如果不写散文和中篇了,那他与文字的关系何在?
如此看来,吸着烟写一篇五六万字的中篇,一两千字的散文,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稿酬的概念才行,否则根本写不下去,只能去写市场化一些的长篇了。
在目前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愿意自己的物质生活更好一点,通过写作来改变生活也是一种良好愿望,同时还创作出更好的影视剧,这都不是坏事。而我的大部分小说在我一开始写时就能感觉到不可能改编成电视剧,比如有关档案、民选、沉默权等都是不可能改编成电视剧的,凭我的智商是能判断这一点的。
记者:其实当年《雪城》风靡大江南北与电视剧的播出及刘欢唱的那首著名的主题歌有重要关系。您也算是沾了电视剧的光了。
梁晓声:我并没有从电视剧《雪城》中得到一分钱版税,黑龙江电视台的制片人坐火车给我背来一台十八英寸的日立牌电视机,我当时特感动,就把电视剧本给他们了,没得一分稿费。书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110万字,给了我1.8万元。
如今虚得浮名肯定跟《雪城》、《今夜有暴风雪》、《年轮》这些电视剧的播出有关,《年轮》是直接写的电视剧本,每集2500元。
记者:短篇小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中篇小说《今夜有暴风雪》和长篇小说《雪城》,写满了数十万北大荒兵团战士理想主义的追求,你怎么看待自己在知青文学中的地位?
梁晓声:其实知青生活在当年也是各不相同的。在最艰苦的时候,插队知青是挣不到什么钱的,我们是建设兵团,其中有一个连的知识青年,我做过班长和代理排长,这个群体里那种小知识分子化的氛围是相对保存的,大家的依傍性是比较坚固的,与插队知青那种非常无助的状态不同。插队知青相对自由,可回家半年不归,我们绝对不行,探亲假两年一次,十二天,否则会受批评。
这种生活形态的不同决定了知青文学作品也不同,所有作品组合在一起才有一种感性的全面的参考,我写的只不过是我熟悉的连队的非常侧面的描写。
记者:哪些知青作品组合才是较完整的知青写作呢?
梁晓声:我的作品加上叶辛、张承志、老鬼他们笔下的特殊知青的特殊命运才全面。另外一些不是为了写作而只是纪实回忆的记录,如《北大荒风云录》《草原启示录》等也很必要,这是生活在其中的人用自己的笔非常个人化的写作,它们虚构成分很少,对人们真正认识知青,其作用更大于文学作品。
记者:您认为知青文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梁晓声:它记录了中国特殊时代特殊群体的特殊心路,相当一部分知青在他们是小青年甚至未满十八岁时就离家千里被迫加入一个行列,到他们完全陌生的一个所谓广阔天地里,有精神迁徙的意义,这个过程正是他们成长的过程,非常容易让人想起今天的打工仔与打工妹,只不过方向与路线相反的,后者是农村到城市里来,前者是群体到农村去。
记者:您曾被称之为“城市平民代言人”,相对于刘恒的平民式写作,您认为这有什么特征?
梁晓声:你看我笔下的人物大部分都是城市平民:看自行车的、弹棉花的打工者、拾垃圾的……我的笔下永远不会忽略这种存在,但一个作家还是想尝试别的。而有些我是不会去写的,比如历史题材,除闻一多外,我的笔不会写到1949年以前的事或人,包括影视也不会触摸清明唐宋人物故事,不是说写不好,是因为没有特别大的兴趣。
我有个固执的观点,既生在当代就应该记录当代。一个作家总体上的状态还应该反映他目击到的一切并做出判断。
官司败诉,不承认是文人笔墨之争要上诉
记者:不久前媒体上报道了您案件败诉的消息,许多人至今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
梁晓声:1997年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个青年,他说他叫李一凡,从南德集团出来的,他送来了他写的那本写牟其中的杂志,他知道我正在各种报刊批判牟其中的“空手套白狼”。
我在致牟其中的一封公开信中提到过这件事,因为当时牟知道有人出了这本杂志很恼火,甚至开除了一些受怀疑的员工,我就在致牟其中的公开信中提了二百来字,说有个青年来找过我,寻找志同道合的人并想境外出版。
两年后牟被判刑。1999年11月9日,我在楼下报摊看到一期主打文章为《直击世纪末大审判》的杂志《青年与社会》,封面封底有二十多条类似“文革”大字报式的标语,如“把梁晓声拉入世纪末审判台”“扒下梁晓声的伪装”,我看了非常惊讶,杂志里面并没什么实际的内容。我在《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一书中曾写到了我曾帮助过牟其中,后来牟其中在致我的公开信中说那只是他的一个老乡,我也在回信中承认是我记错了并向他道了歉,这本杂志就抓住这件事,在封面上打上“谎言大师”,并把此事写在文章中发表,页码不够,还把我的一些散文也加进去充数。
杂志出来后,我开始了解情况。首先做出反应的是云南的《青年与社会》杂志社,他们发表声明说刊号被盗了。
不久一个男人从南京飞到北京,说这本杂志是吴戈策划的,并出具了吴戈与一位叫柏晓青的人签的合同,写着吴负责书稿、策划、创意与宣传,吴要分45%利润,45%归柏,10%是成本,发行15万册,定价由原刊定价五元提高到十元。
当时我还是想这事能不能忍,我没找新闻出版署,也没起诉。吴发表署名文章说“梁晓声仗着自己政协委员的身份将柏晓青挟持到家中、终于与牟的残余势力走到一起了”等等,我都在报上看到了,但还是没做声。
1999年12月12日我写了《吴戈你还想干什么》一文发表在某报上。不久柏晓青的公司被查封,2000年民盟北京市委一位副组委帮我请了律师,但当时立不上案,因为找不到吴、柏二人。
作为当事人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把我知道的情况告诉社会,2000年我写了三篇文章在文化艺术出版社的《作品与争鸣》上发表。2001年,吴突然告我诽谤,经海淀区法院与一中院判定未有证据印证我虚构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事实,而我出于愤慨确实用了“小丑”、“赌徒”等字样,这些词对他有贬损,但考虑到前因后果不予追究。
2004年4月吴诉文化艺术出版社发表了侮辱其人格的作品,我要求出庭同时作为连带责任人,但法院拒绝了,判出版社败诉,道歉并赔5000元精神损失。7月吴起诉我人格侮辱,没请任何律师,我独自出庭,结果法院在今年九月判我败诉。
记者:您说过已经请了律师准备上诉,因为不服判决。
梁晓声:我在答辩书中谈到,这不是一起寻常的文人官司,因为那是互相评价,应该有三个特点:都是发表在正式报刊上的文字、一方不可有拿另一方的名字来牟取暴利的明显目的、一方不可以首先使用侮辱诽谤攻击的语言。
我在意的是事实真相被掩盖了,所有报纸上报道这个案件时都说“有期刊物”,那期刊物好像是合法的,对方是在进行正当的批评,我长时期内对他的批评进行了打击报道攻击侮辱,这都不是事实。(信报记者李冰/文孙京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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