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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昨天,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对饶颖提供“赵忠祥欠条”做出“鉴定意见书”,但“意见书”并没有给出笔迹真伪的实质性结论,只认为样本笔记和鉴材笔迹“既有差异点,又有符合点”,这结果令饶赵双方都表示不满意。
日前,饶颖和赵忠祥分别接到海淀法院的通知,称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已经对饶颖送来鉴定的“欠条”做出了鉴定意见。于是昨天上午,饶颖及其律师郑红、赵忠祥聘
请的律师王富及赵忠祥新增加聘请的张律师先后来到海淀法庭,随后,法官向双方宣布了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书”称:将鉴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对比,发现二者在相同字的写法、笔顺搭配、运笔形态及连笔动作等特征上既有差异点,又有符合点。鉴于提供的样本笔迹与鉴材笔迹相似的数量较少,且缺乏与鉴材笔迹同期的样本笔迹,使笔迹特征的价值得不到合理的评估。综上,根据现有的样本,不具备做出鉴定结论的条件。
拿到“鉴定意见书”后,饶颖的代理律师郑红表示不满意,她认为应该可以做出鉴定结论。郑红说,由于欠条是饶颖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的,而赵忠祥对欠条真伪提出质疑并申请法院进行鉴定,既然现在鉴定得不出结论,赵忠祥无法推翻欠条的真实性,法院就应该采信饶颖提交的证据,认可欠条为真的。
饶颖也坚持其律师观点,她说,她手里有“赵忠祥手书的欠条”、“向赵忠祥索要3800元欠款的谈话录音”等9份证据,对方拿不出充分的反驳理由,说明这些证据是真实有效的,赵忠祥应该还她欠款。她自信能打赢这场官司。
而据赵忠祥的律师王富称,他将鉴定结果告诉赵忠祥后,赵忠祥称“无法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王富说,他们将要求法院继续对欠条真伪进行鉴定。
昨天,双方签字领完“鉴定意见书”后,法院要求饶颖和赵忠祥在下周一下午四点前向法院提交对“鉴定意见书”的书面意见。另据了解,由于饶赵案案情复杂、重大,目前,海淀法院已将该案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审理。(记者谢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