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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本周,本报曾经报道了“翠花”包括演出权在内的18项商标被抢注的消息。昨天,为第四版《翠花快乐六人行》投资的陈鹏先生又给本报发来了一份声明,希望第一版“翠花”导演田有良能够“尊重翠花的版权,并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声明如下:
第一,第四版《翠花,上酸菜》导演刘艳作为《翠花,上酸菜》第一版的出资人和制作人,在法律上拥有《翠花,上酸菜》的全部权利。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能够继续排练《翠花,上酸菜》第四版的原因。
第二,请田有良先生对其言行负责任,第一版本《翠花,上酸菜》由刘艳投资,与中戏98级学生共同将《第一次亲密接触》(最早翠花上酸菜剧名)改编并命名为《翠花,上酸菜》,并在商业演出时获得雪村先生《翠花,上酸菜》主题歌免费使用15场的授权,当时田有良先生为中戏98级学生的毕业老师。因此,田有良挂了导演的名字,如果说他是翠花导演,就是挂名导演而已。
第三,刘艳获得《翠花,上酸菜》版权后,并在第一版《翠花,上酸菜》的基础上改编加入新内容,并命名为《翠花,上酸菜》2003年进行公演,并取得空前的成功。而那时的田有良先生竟然站出来和某电视媒体说我们的翠花是烂翠花、假翠花,播出后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虽然某媒体最后向我们发表书面抱歉,但是田有良先生对《翠花,上酸菜》造成极大的伤害,当时我们顾及田有良先生是老师,不愿意深追。而今天我们“尊敬”的田有良先生又出来对媒体说不负责任的话,说我们翠花是赝品,我们不得不站出来把当年我们不愿再提的事做一个郑重声明,并将继续关注田有良先生的言论,同时将保留法院起诉的权利。
第四,《麻花》和《翠花》投资方及创作团队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只是因田有良先生曾经是《翠花》的挂名导演,就可以对外宣传《麻花》是《翠花》的姐妹篇,那真是荒诞之至。如果《麻花》再以翠花姐妹篇宣传,我们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相关反应
田有良:商标还没批,怎么能说我侵权
针对这份声明,记者特别采访了田有良老师。田老师非常镇静、简短地回答说:“他们根本还没有拿到商标权,怎么能说我侵权呢!”而当年曾经主演第一版《翠花,上酸菜》的邓超对记者说:“当初‘翠花’是我们的毕业作品。我都是自己先排练再让田老师指导,怎么能说田老师一点工作都没做,他还是给了我们许多指导的。至于现在‘翠花’第四版的导演刘艳我并不认识,在第一版中她没有参与导演工作。”
参演演员:田老师确实给过一些指点
当初参与创作“翠花”的张子旭说:“我在毕业演出的时候扮演‘翠花’里的宁财神。这个戏应该说是我们的集体创作吧。田老师确实给了些指点,但如果说他是指导教师可能更合适一些。我们现在不想就他是不是导演这个问题继续追究,因为当时制作这个戏、印海报的时候都很随便的,大家都是随便挂了名,谁也没意识到日后会有版权的纷争。不过田老师不应该说我们的新‘翠花’是赝品,因为我们这个和第一版完全不一样,导演也不是他,何来赝品?”
娱记酷评
话剧版权的觉醒
近四年以来,有关“翠花”的“官司”真是绵延不断。雪村、田有良等各界的大腕都被纠缠进来。因为第四版“翠花”的演出,有关版权的纷争再次凸现。想想闹了这么多年还没闹清楚的原因,全是因为当初谁也没有版权的意识,等到意识到了,才发现原来版权这东西弄不好就“后患无穷”。看来,版权意识正在迅速地从影视界渗透到了话剧界。
信报记者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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