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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首歌》要在贵州玉屏县举办大型演唱会,这个消息在当地已经尽人皆知,并且演唱会的门票已经开始出售了。可是这一切《同一首歌》栏目组竟然毫不知晓。昨天,南方某报以“《同一首歌》贵州遇冒牌,维护央视品牌要打官司”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个演出和《同一首歌》的确没有关系,而且西部频道已经于昨日发传真给玉屏县有关部门,不再以“同一首歌”称呼这场演出。
该报道称,连日来,北京来贵州的一家文化公司,在贵州省玉屏县大做宣传,称:2004年11月7日晚,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将在该县玉中体育场举办一场大型演唱会。对此,央视《同一首歌》著名导演孟欣和制片人阿彪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他们已向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报了案。昨日,剧组人员透露,中央电视台国际总公司和《同一首歌》栏目,根本就没有在玉屏县演出的立项,主办单位擅自以《同一首歌》名义、标志进行广告宣传,组织演出,这是严重的侵权和欺诈行为。孟欣他们已请贵州省公安厅查处此事,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一首歌》剧组毫不知情
昨天,记者和《同一首歌》剧组取得联系。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同一首歌》办公室不断接到贵州省玉屏县的许多观众来电。他们在电话中称,他们非常高兴《同一首歌》要来玉屏演出而且他们已经购买了演出门票或者正在准备购买门票。同时还有观众提出了疑问:为什么“《同一首歌》走进玉屏”的演出在已经播放的节目中没有预告?这位工作人员至今仍然感到纳闷:“我们听了之后感到非常吃惊,因为此前从来没有人和我们联系过这场演出的事,我们也从来没有到玉屏演出的计划,而且我们剧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没有参与过此事,所有发生的这一切都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直到昨天,还有咨询演唱会的电话不断地打到剧组。昨天,记者试图和导演孟欣取得联系,她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歌手也不知自己“参演”
南方某媒体在报道中称,“演出明星有郭富城、周华健、沙宝亮、S.H.E、蔡国庆、徐怀钰等二十多人,总导演为孟欣。”既然演出本身有问题,那么这么多歌手又是谁请的呢?记者再与文中所提及的部分歌手取得联系,沙宝亮、蔡国庆等均表示从来没有听说此事,沙宝亮所属经纪公司孙先生称,现在沙宝亮邀约不断,如果要想请他去演出,除了特殊情况至少要在一个月以前发邀请函才能排出档期。但是,随后记者又意外地从著名歌手韦唯的经纪人陈先生处得知——他们当初收到了演出邀请函,同时他们也看到了盖着央视西部频道公章的文件。
承办方有“央视的红头文件”
为什么韦唯会收到邀请函,而文中提到的演员却毫不知晓呢?记者就此联系到报道中提及的那家文化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报道中罗列的演员名单全部是杜撰的,没有一个在他们计划邀请之列,他们当时只是想请包括韦唯在内的几个内地歌手参加演出。该负责人也向记者保证,在玉屏的前期宣传中他们也没有拿那么多大牌明星去进行炒作宣传。那么这个演出当初到底是怎么攒起来的?这位负责人介绍,6月30日有人拿着盖着央视西部频道公章的文件和他们谈妥了一个有关《同一首歌》走进玉屏的演出合同,协议双方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玉屏侗族自治县二十周年县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霉靖涸鹌渲械闹薪樾鞴ぷ鳌T谘莩龅恼鲈俗鞴讨校酶涸鹑顺扑遣⒚挥泻汀锻皇赘琛肪缱橹苯咏哟ス>萘私猓饲暗?月16日该公司与西部频道曾经有过一次成功的合作,由《同一首歌》和西部频道联合摄制的“西部摄影大赛颁奖晚会”已经正式播出。而当初操办“颁奖晚会”的过程与这次很相似,事先也是西部频道的一纸盖着公章的公函。没有和《同一首歌》接触过,该公司怎么能轻易地签订了合同?面对记者的质疑该负责人也感到委屈:“难道央视的红头文件能是假的吗?”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查处
作为《同一首歌》栏目代理监督部门的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有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的委托书。10月29日,该中心向贵州省文化厅以及刊载相关报道的贵州都市报发出函件。函件中称,为维护观众权益与品牌形象不受侵犯,敬请贵州省文化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望请贵报予以澄清事实并予以更正。
演出照样进行不提《同一首歌》
不管演出到底是不是叫做《同一首歌》,昨天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演出照常进行”。不过在记者从特殊渠道得到的一些有关本次演出的原始资料上却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变化。最初6月30日央视西部频道给玉屏侗族自治县县政府的公函称:“经研究同意与《同一首歌》栏目联合制作播出2004年11月7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二十周年暨国际箫笛文化节’大型演唱会。”而在昨天记者得到的央视西部频道给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的复函却写道:“根据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领导意见,‘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二十周年暨国际箫笛文化节’大型演唱会可以如期举行,该演唱会录像在我频道播出。”第二封函件中显然少了《同一首歌》的名字。
演出到底还叫不叫《同一首歌》?《同一首歌》到底打不打这个假?本报将对此事的进展继续予以关注。(信报记者张学军/文 刘志坚/摄)
相关链接:
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授权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代理监督”《同一首歌》的函件:
委托书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为保护本台栏目品牌不受侵权、盗版情况的发生,加强跨行合作,共同净化文化市场,本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委托你中心演出部针对全国演出市场中存在的假冒“同一首歌”栏目剧组名义组织演出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相互配合,保护文化品牌市场,维护广大观众利益,如有发现即报我部进行处理,所涉及法律事务由司法部门查处。
特此委托。
中央电视台
戏曲.音乐部
2003年6月16日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给贵州当地有关部门的函件: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函件
关于《同一首歌》走进玉屏报道一事的函件:
贵州省文化厅:
贵州都市报:
据当地举报贵报于近期刊登了“《同一首歌》走进玉屏举办演唱会”一事,作为《同一首歌》栏目代理监督部门,对此事一无所知,并未作任何立项。贵报消息发布后,我部即与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总制片人、总导演孟欣同志联系,经核实根本毫无关连,并无近期走进玉屏计划。所刊登的艺员也毫不知情。为维护观众权益与品牌形象不受侵犯,敬请贵州省文化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望请贵报予以澄清事实并予以更正。
特函!
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栏目组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演出部
2004年10月29日
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在6月和昨天分别发给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两份函件:
公函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贵县邀请函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与《同一首歌》栏目联合制作播出2004年11月7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二十周年暨国际箫笛文化节”大型演唱会。望贵县人民政府与××文化集团(注:应当事公司要求,隐去其具体名称)配合我频道做好这项活动。
特此函复!
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
2004年6月30日
复函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领导意见,“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二十周年暨国际箫笛文化节”大型演唱会可以如期举行,该演唱会录像在我频道播出。
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
200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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