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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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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在表演上有所突破,为了突破不惜牺牲某些“固有形象”,可是这并不是表示我要牺牲色相。我希望做的是,籍着各种不同的角色,来丰富我的演艺生命,而不是在片商和导演的摆布下,为票房出卖色相。
从美国回来以后,我一直努力于重新塑造自己。这期间我尽可能的要求自己去尝试各种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包括谭家明的《爱杀》,《刘维斌的《中国女兵》,琼瑶的《
燃烧吧,火鸟》,蔡扬名的《慧眼识英雄》,郭清江的《枪口下的小百合》,徐克的《蜀山》,以及徐克和陈欣建共同执导的《等待黎明》。唯一的期望,只是磨练自己的演技。籍着这些磨练,来寻找自己,进而肯定自己,为自己寻找一条可行的方向。可是这时候,许多报道却对着我的“转变”而来,在记者小姐和先生的笔下,我的转变变成大胆暴露,我的尝试也成了牺牲色相。
这是不公平的。我从来没有意思要牺牲色相,我只是不再坚持过去的玉女形象。为了剧情的需要,我愿意配合导演的要求,作出某种程度的“牺牲”,因为我是演员,我的责任就是去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可是对我自己,还是有一个限度,我宁可不演,也不愿随便“出卖”自己。
对于《联合报》影剧版前些日子刊登的那张“引人猜疑”的照片,我本来非常坦然,因为在大毛巾里还有连身的泳衣。我深信不至于露出什么不该露的地方,而且比起许多游泳池和海边的“景象”,我并没有任何过分的地方。可是对接着而来的一些语带讽刺的报道,则相当不以为然,因为那些报道有意无意地硬把我导向某些不好的方面,使我这几天饱受爱护我的影迷和家人亲友的责难。
因此,我希望在这里特别声明:我绝不会是“脱星”。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希望以我的演技和随着岁月一天天增长的成熟与内涵,来吸引观众,而不是以脱衣服招徕观众。我希望大家肯定的,是我的表演,而不是我的身体。
国外的许多大明星,不论他们牺牲到何种程度,都无损于他们的形象,那是因为他们的社会观念已经开放到相当的程度,我们的社会和欧美同样开放吗?我相信不是。在这种情形下,我如果贸然的和一些外国女星看齐,岂不是无谓的伤害自己?
我希望做一个出色的好演员,可是在基本上,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中国女孩,我必然会受到周围环境和许多传统观念的约束,而且我不敢也不愿挣脱这些约束力,做一个开风气之先的烈士。因此我对自己在电影中的表演,定下了相当严格的尺度。这个尺度或许回随着我们社会观念的开放而逐渐放宽,可是它永远不会逾越我们社会观念所允许的一些标准。 林青霞/文
(摘自1988年2月《电影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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