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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嫂广州打官司 誓要赢回600万(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贺雅佳) 周润发代言康佳手机“倾听世界的声音”广告在1999至2000年间遍布大江南北,但在双方合约期满后的2002年10月周润发经理人公司仍旧在广州和重庆发现这一广告,于是入禀法院,以康佳集团违约为由索赔600余万港元。发哥经理人公司不满一审判决要求上诉,3日下午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发嫂亲自从香港赶到广州旁听审判,她表示:“我们要的是一个公正的判决,所有的赔款我全部都捐出来。”

  发嫂艺人的肖像权是多年累积

  刚刚否认怀孕的发嫂陈荟莲3日肩负重任,清晨五点就从香港出发赶来广州,联同五位内地律师进入法庭,一个半小时的审判时间里,发嫂一直在旁听席紧张地留意双方的发言。据悉,案件预计要三四个月后才会判决,发嫂当天在法院外接受采访时指一审判决错误,她扬言如果败诉将继续上诉。

  发嫂透露:“对方曾经派人到香港要求和解,但双方无法谈妥条件,如果对方没有做错又何必派人来和解呢?这么大一间上市公司,连一份这么简单的合约都没办法遵守,我觉得好搞笑。艺人的肖像权是自己的资产,是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累积的,不是说用就用的。以前道格拉斯夫妇也曾经告过英国《太阳报》,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所以我觉得更加有必要检讨一下这个行为。”

  发嫂还表示相信内地的法律是公平的,官司已经纠缠了两年,对方公司做错事了就应该承担责任。她还强调:“赔偿给我们的钱会全部捐出来,我们要的是一个公道。他们没有正确面对这个问题,只是说上次已经赔了钱,这是断章取义。”

  康佳和解只是不想影响品牌形象

  昨日记者致电康佳法务处杨主任了解案件情况,在这敏感时期杨主任不愿谈太多。他说:“这个案情有点复杂,当时在赔偿70多万的时候我们就明确和周润发先生方面说了,如果以后有类似的情况都一并打包处理掉了,中国这么大,我们投放广告是全国的,真的很难避免一两个漏网之鱼。当时周润发先生方面是接受了我们的70多万赔偿,但他们没有和我们签协议。”记者再继续追问其中细节的时候,杨主任表示有很多东西不方便透露,当记者问到是否存在向周润发公司要求和解的情况时,杨先生承认有,但那是基于法律之外

  考虑的。“康佳这么大个品牌,我们考虑到的是我们的品牌形象,而不是到底有没有错的问题。康佳和周润发打官司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我们不想这件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影响我们的形象,所以我们想跟他和解。”杨先生不肯透露这次康佳胜诉的几率,他只是强调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广东省高院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

  背景回放:合约期满周润发仍在“倾听”

  据周润发经理公司诉称,1999年7月28日该公司与康佳集团及上海一家广告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周润发为主角,为康佳手机拍摄形象广告及静态广告图片,期限为1999年9月15日至2000年9月14日。约定在协议终止后,康佳向该公司递送由其保留的、行使权利的、保管或控制的电视广告、广告材料的所有存货、艺人服务的成品和所有其他与之有关的胶片、图片、录音和资料,康佳保证如违约支付港币100万元。后又特别规定如违约涉及对电视广告或广告材料的在协议范围外的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康佳还是其代理人或经销商所为,违约金的数额升至港币600万元。

  在协议规定的授权合作期限届满后,周润发经理公司在广州火车东站发现康佳仍在继续使用以周润发形象所制作的广告。2001年5月,经多次协商,康佳向该公司书面道歉并赔偿73.5万元。但在2002年10月,周润发经理公司又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国际候机厅一、二楼设置的四台康佳电视柜上发现贴有用周润发形象制作的康佳手机广告宣传海报,遂向康佳提出异议。起诉状中称康佳以其已在2001年5月曾向该公司道歉和支付过赔偿金为由,拒绝再次赔偿和道歉,遂将其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600余万港币。

  在今年初的一审中,康佳集团代理律师称在双方合约结束后,康佳曾在全国范围内地毯式清理周润发代言康佳手机的形象宣传资料,但重庆江北机场国际候机厅普通人无法进入因而未及时清理,不在其能控制范围内。同时认为康佳并未主动使用,其使用者为江北机场而非康佳集团,合约只是针对违约,不针对使用,认为不构成违约行为。还认为在广州事件的赔偿中已涵盖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产生争议就此打住,因而重庆事件不能再追加赔偿,要求驳回上诉。经过调解,一审判决周润发经理公司败诉,原告不服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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