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黑美国上世纪60年代,摇滚之风刚兴,大多数摇滚歌星都与毒品有染,这些摇滚歌星用毒品和颓靡的歌声营造了美国一个“嬉皮士”时代,他们为祸之烈,被文化评论者称为“白色警戒”,摇滚二十余年在欧美不为社会主流所容,就是因为毒。
前一阵子美国《时代周刊》做了一个关于周杰伦的专题,认为“一个恋家不吸毒的明星”能成为时代偶像简直不可思议。但以东方的传统道德观来看,一个与毒为伍的家伙是
不可能被接受的。作为被鸦片毒害了一百多年的中国人,毒品更是民族之痛,而那些吸毒的明星,应被高挂在耻辱柱上。
可惜,我所知道的歌手,不与软性毒品沾边的实在太少了。很多歌手吸毒美其名曰为了提高艺术创作的灵感,希望依靠毒品的“神奇力量”延长自己的艺术生命,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这是可笑至极的“烂借口”,惠特尼.休斯顿吸成了木乃伊也没见她唱出更好的作品,苏永康吸成了跑龙套的。吸毒就是为了追求刺激,为了追求颓废的幻灭感,为了显示自己有多糜烂。除了做快感的奴隶,吸毒什么都不是。看着娱乐圈一个个被揪出的隐君子,该呼唤:应对白色恐怖,应用重典!关他丫的!
《刑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那些查到实处的家伙,决不能网开一面,从轻发落,必须重罚!媒体也要痛打落水狗,让染毒的明星臭名昭著,以儆效尤。香港警方今年把扫毒的重点放在娱乐圈,内地同行也要跟上,抓他个鸡飞狗跳!
台湾戒毒所里一个曾与苏永康相处过的狱友向媒体表示,苏永康在被关押的日子里,和他们打成一片,天天讲娱乐圈的八卦事情。这个狱友还笑言因为八卦新闻比毒瘾带来的感觉更High、更过瘾,他们花了很多脑筋去猜,都忘了毒瘾,所以他们出去后,都会考虑做狗仔队,因为揪明星丑事比嗑药好。娱乐明星们的“八卦”竟能让隐君子忘却毒品,那就让染毒的明星到戒毒所,做一年的义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