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珺)在持续一年以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纳西古乐真伪风波”的当事各方终于对簿公堂。经过两天的的辩论,宣科状告《艺术评论》名誉侵权案的庭审已经于昨日下午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2003年10月15日,《艺术评论》刊登了一篇名为《“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署名文章和《宣科神话》,对申报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纳西古乐进行了质疑。于是,宣
科请求法院追究上述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要求作者吴学源赔偿10万元,《艺术评论》杂志社赔偿112万余元。丽江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11月16日上午对案件进行了正式审理。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案第一天庭审时,便引来了全国上百家媒体的关注,法庭内座无虚席,有很多人旁听。法庭上的焦点问题大多落在“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这个提法是否有污蔑性”以及“批评纳西古乐是否是对纳西族的不尊重”等问题上。被告方准备缜密、有理有据,而原告方则显得相对仓促,一些证据被认为有歧义,纳西古乐会老人的当庭演奏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昨日傍晚6点40分,记者拨通了宣科助手的电话,据介绍,那时庭审才刚刚结束,庭审的辩论与第一天一样激烈,他们将等待审判结果,但是他们没有发表对审判结果的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