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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全智贤以电影《我的野蛮女友》走红的韩国女星全智贤,近日控告台湾某家有线电视台的娱乐新闻,引用网络消息,报道其全裸拍床戏,伤害她的名誉。全智贤不只告这家电视公司,连报道这则新闻的主播也告,还要求赔偿1700万元。
30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韩星全智贤的委任律师吴姿琏表示,今年3月28日《娱乐@亚洲》播该新闻时,配上标题《网络流传,全智贤全裸拍床戏》,虽然期间旁白加上问号,但律师认为不能以问号来回避应有责任。且该节目播出前未经查证,就散布不实的网络消息到全亚洲,对身为国际巨星的全智贤造成严重名誉损害。
律师吴姿琏表示,全智贤的经纪公司曾要求《娱乐@亚洲》更正,但该节目提出的补救方式竟是要专访全智贤,经纪公司认为该节目无诚意解决,因而跨海诉讼。不过,这家电视公司的律师林鼎钧否认被告侵害全智贤名誉,提出专访是希望让全智贤能有机会说明真相。
被告之一的张介英则表示十分无辜,目前他已离开该公司的新闻部,在政大、高雄第一科大担任讲师。他说,当天帮侯佩岑代班,新闻稿并非他撰写,他也没有权利决定新闻的取舍,对于公司在接到诉状后只要求他盖章,没有详尽告知后续处理的方式,他觉得很无辜。
《娱乐@亚洲》的制作人孙嘉骐也是被告,她表示报道中已说明“虽然影片看来相当写实,但也不排除是网友移花接木,而亲近她的韩国记者则表示全智贤不至于如此牺牲”,所以节目不会道歉。搜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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