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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继歌手周永恒、吴浩康藏毒罪成后,新晋女艺人应采儿亦涉嫌藏有少量可卡毒因而被检控,案件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应采儿否认一项藏有危险药物控罪,案件排期明年3月14日审讯,她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应采儿提讯完毕后,在父母陪同下离庭,她向在场等候的传媒报以微笑,其后登上私家车离去。
应采儿,原名丁文,21岁,昨日戴着一副粗框眼镜,束起秀发,身穿灰色羊毛衣,及半截窄脚裙,神情安静地等候开庭;裁判官要求应对控罪答辩,她以清楚的语调,以肯定的口吻回答:“不认罪。”
控罪指她本年11月6日于九龙城金巴伦道49号地下外,藏有一个胶袋内有0.46克粉末,其中含有0.35克的可卡因;控方不反对保释,并透露有两名控方证人。
主控官庭上透露,案发时应采儿乘坐的私家车被警方路障截停及搜查,期间发现她开启车门,将一物品拋掷出车外,应采儿在警诫下承认拋掷出车外的物品是属于她的。
代表应采儿的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表示,辩方有两名证人,他申请取回列作案中证物的胶袋作指模化验,他指出上月22日已向警方提出有关申请,但遭拒绝,因此希望法庭能批准将该证物交予辩方,且因香港并无合适的化验所,辩方要求将证物送往外地化验所进行化验。
裁判官以有司法权为由,拒绝辩方的申请,但建议辩方与警方再行磋商,不过,裁判官接纳辩方另一要求,将案件安排在双语法庭审讯。(成)(来源:大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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