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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表示上诉
台湾艺人范晓萱不满《壹周刊》报道她与姊妹淘小S(徐熙娣)等人,在台北市北投区别墅开摇头嗑药派对,而向《壹周刊》求偿五百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前天判决《壹周刊》等应赔偿范晓萱两百五十万元,但不需登报道歉。《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则通过法务人员表示将上诉。
法官认为,社会形象是艺人的第二生命,树立不易,《壹周刊》报道指称,范晓萱嗑药及曾为合声团体蟑螂IPIS的三哥堕胎等,严重影响范晓萱的名誉。
但法官引释字第五七七号解释认为,人民有积极表示意见的自由,也有消极不表示意见的自由,范晓萱要求《壹周刊》登报道歉,已侵犯人民消极不表示意见的自由,因此判《壹周刊》不需登报道歉。对于法院判决结果,范晓萱的妈妈DD显得有些惊讶,她表示:“到目前为止律师还没通知我们耶,我们会向律师询问所有细节。”范晓萱前日则忙着和经纪人开会,尚未接到律师通知。
台湾第十一期《壹周刊》以《露天摇头性爱派对》为题,报道范晓萱等人与男友、小S、阿雅及陈纯甄等人大开摇头派对。范晓萱等因而怒告《壹周刊》,其中小S、阿雅及陈纯甄已分别获得判赔,如今再加上范晓萱,总计《壹周刊》因报道范晓萱等摇头嗑药,已被判赔一千零十万元。
(达文)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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