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搜索引擎:灰色地带还是数字音乐的未来?(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12:28  新京报

  百度任旭阳说:“张学友的年代,《吻别》销量超过三百万张,可是今天,周杰伦超过了张学友的影响力,但他没有一张唱片在大陆超过一百万张的销量,不是他没有超过,是自张学友之后就没有人能超过。归根结底在于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出现。当时唱片公司和艺人就是靠CD挣钱,演唱会广告排第二位。而当互联网大规模兴起的时

  候,用户对音乐的爱好没有变,听周杰伦的人甚至远远超过当年的张学友,街上的老太太都知道周杰伦。如果你从负面看:我一分钱挣不到。可是从正面看:我的艺人和歌曲现在可以传播给更多人。在中国,我觉得新的艺人经营模式已经不靠卖CD挣钱了。所以所谓的产业矛盾,本质上是传统内容业在面对新技术革命时如何调整商业模式,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怎么挣钱的问题。”

  “现在是一个不同商业模式在逐步验证的过程。百度倡导这种模式是做了很深入的研究,我们研究了国外国内所有曾经出现的可能的数字音乐模式,我们觉得在互联网上最有可能做大的就是免费加广告的模式,在无线端就是彩铃和整曲下载模式。当然,我们从来不排斥和唱片公司一起探索各种可行的新模式。”

  在任旭阳看来,传统的版权模式已经是明日黄花:“从全球来看,音乐产业跟互联网融合会变迁成为两种商业模式:一个是3G环境下手机终端的彩铃和付费下载,另外一个是互联网上免费+广告的模式。新模式会让用户收益,也会让音乐公司比以前的收入更多。我相信,这样的模式成熟之后,会让整个音乐产业迎来历史上的又一轮高增长。”

  唱片业联盟 旧世界的守灵人

  虽然音乐界和互联网的从业人员都看到免费音乐将主导未来。但,针对互联网的版权官司却一直没有停下脚步。

  根据百度自己的财报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其净利润约为300万美元,而到2007年第四季度,这个数字已飞升至3010万美元。音著协的总干事屈景明认为,根据200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报告显示,百度正是凭借它的音乐服务,实现了超过70%的搜索市场份额。与此同时,正版网络音乐市场迅速下滑。屈景明介绍说,2007年全年的网络著作权收入仅相当于2005年的十分之一。而选择走上正版化道路的在线音乐经营者,也因为百度的存在,迟迟不能从正版化经营中享受到其应得的经济效益,甚至被迫关门。

  “百度侵权与老百姓免费使用不是一个概念。”屈景明认为,“音乐提供商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比如广告收入来盈利,可是百度把这些混为一体了,结果是两边都被侵权。有的寄生物是双赢的,而百度是吸干了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及周边产业的一颗毒瘤”。

  代表行业状告搜索引擎的并非只有音著协一家,在2005年9月,国际唱片业联盟(简称IFPI)代表环球、华纳等7家唱片公司,状告百度音乐在未向版权拥有者或唱片公司购买音乐使用费情况下,提供免费的音乐试听、下载,并提供了部分盗版音乐的链接下载地址。最终百度却赢得了诉讼。

  有业内知识产权人士形容,IFPI等行业协会的职能非常类似前不久美国编剧罢工时其编剧工会的作用。“但近些年:IFPI从最早一个维护共同权益减少竞争的行业组织,演变成了一个法律诉讼机构。如果没有官司,就没有这个机构的存在了。”和行业协会们的强烈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IT业界的声音。日前,美国权威科技杂志《连线》评出“全球最具创新企业四十强”,中国仅有两家企业上榜,其中百度位列第11名,联想排名第37位。此外,《连线》给百度颁奖的理由就是百度与唱片业巨头百代合作所开创的全新数字音乐模式。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新浪娱乐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