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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维权动真格 四川清查涉嫌违权娱乐场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10: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四川开始了对娱乐场所违权使用音乐作品的第一场清查,K T V 全面征收版权费山雨欲来 唱KTV是眼下年轻人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之一,但你不知道的是,你欣赏到的音乐、看到的MV画面,也许是非法使用,已经触犯了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昨(23)日下午,四川省版权局负责人在“四川省音乐作品、音像制品著作权保护座谈会”上,首度披露已开始对四川的娱乐场所的侵权行为进行清查。据悉,好乐迪香槟店在上周的清查中,被认为涉嫌违规使用1万多首音乐作品,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行动好乐迪挨了第一枪 2006年11月1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及经营场所,以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的版权使用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全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然而尴尬的是,一年过去,主动缴纳版权费的娱乐场所寥寥无几。昨日座谈会的与会者除了版权局相关人员,最主要的便是成都各大娱乐场所的负责人。主办方特地人手准备了《音乐音像版权保护知识手册》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章程》,方便大家“扫盲”。 随后,省版权局负责人披露,4月18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稽查总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前往成都好乐迪香槟店,开始了对四川娱乐场所违权使用音乐作品的第一场清查。虽是下午,包房内仍传出阵阵歌声,显然KTV生意兴隆。在KTV的一个包房,工作人员在点歌机里随意点了几首歌曲,就发现《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虹彩妹妹》、《青藏高原》等10首歌曲是中国音著协和音像协会拥有版权的作品,但KTV并未与两家协会签署任何使用协议。再往KTV曲库调查,发现曲库里的3万多首歌曲,竟有1万7千多首涉嫌侵权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侵权盗版歌库和设备,提取了点歌系统中的歌曲清单,带回版权局审查,并要求对方在本月21日前提交使用歌曲的授权证明书,否则将给予行政处罚。 但音著协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好乐迪香槟店至今并未出示任何授权证明,“因为对方显然没和我们签署过任何协议。现在事件正在审理,我们会要求对方停止继续侵权。” 纵深更大规模查处侵权 昨日的会议邀请成都主要娱乐场所负责人普及音乐版权,其中深意不言自明。眼看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一场更大规模的维权行动也将坚决展开。音著协的成都负责人袁先生透露,当年卡拉OK的维权风暴中,成都也有卡拉OK因侵权在被起诉之列,并且最终的结果是卡拉OK集体败诉。四川曾在打击版权侵权、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颇有成效,以后肯定会继续加大对音乐和音像版权的保护和执法力度,让娱乐场所停止侵权使用音乐和音像制品。 态度喊贵声一片 “如果能根据每首歌的使用频率征收版权费,我们会觉得公平得多……这笔版权费实在太吓人了。” 国家版权局的公告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使用音著协和音像协会拥有版权的音乐作品,必须缴纳12元/包房/天的版权使用费。即使四川因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版权费调整至10元以下,众娱乐场所仍觉得从净利润中突然抽走一大笔,心有不甘。在昨日的座谈会上,与会娱乐场所负责人均对征收版权费表示支持,认为征收标准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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