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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企业家:谷歌音乐中国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2日15:17  环球企业家

  长期被视为谷歌中国最大短板的音乐搜索反而被创造性地打造成了一款杀手级产品。除了李彦宏,它还可能让乔布斯头疼。

  文 《环球企业家》 张亮 朱旭冬

  提问:一款完美的音乐产品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你一动念头,音乐就出来。”谷歌中国的产品经理洪峰慢条斯理地说。大概对这个答案仍不够满意,他随即补充了一句:“甚至不用动念头,自然就出来。”——这意味着,任何人在任何时刻可以获得最适合那个环境、时间与心情的音乐。

  由意念控制隐藏在情境中的音乐?这听上去太不真实了。不过,倒也像科幻作家亚瑟·克拉克所言:“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均迹近魔法。”总有革命性技术以超乎想象力的方式改变世界,就像电力、飞机和搜索引擎。

  某种意义上,2009年3月30日洪峰和他的团队所发布的谷歌音乐搜索第二版已经符合这一标准。当无数媒体将目光盯在台前的谷歌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与来自百余家唱片公司高层合影言欢,并将此视为谷歌反击百度的最新武器,人们很容易忽视:这是一款至少在两个层面上超越现实的产品。

  ——谷歌与巨鲸网所获得的音乐资源,是完全免费、无版权保护(DRM)、可供下载的140余家唱片公司的完整曲库。这四个条件的全部满足,在全球范围内仍属首例。

  ——产品层面,它改变了人与音乐之间的距离。如果说搜索引擎降低了人找到信息的成本,社区网站把人与人之间的“六度分离”扁平化,谷歌音乐则前所未有地将一个人找到某一首歌的方法丰富化。你可以根据歌手、歌名、专辑名甚至一句歌词找到一首歌,也可以直接播放排行榜上的热门歌曲。不过,真正开创性的是这样两个功能:按照歌曲的节奏、声调、音色获得推荐,以及根据每首歌的音色获得相似歌曲。因其新鲜效果及实现技术的复杂性,它毋庸置疑地成为了谷歌入华以来最富雄心与想象力的作品。

  而且,它有着异常丰富的扩展空间。虽然目前谷歌与唱片公司的合作协议仅局限于中国大陆,但即使唱片业也并不希望这一模式持续不变。“如果这在中国被证明是成功的模式,几年之后它没有被推广至全球我就会很惊讶了。”环球音乐亚太区副总裁Sandy Monteiro对《环球企业家》说。虽然没有人知道这究竟需要多久,但不妨想象,未来某天,这款来自中国的免费下载正版音乐服务进入美国市场,全球最大的付费数字音乐商店、苹果公司的iTunes究竟还有多少竞争力?

  此前,在谷歌全球有不止一支团队试图开发音乐搜索,均在内部遭到否决:除了版权问题,谷歌的决策者们也从未被说服他们能在此领域超越同行。那么,最终这样一款产品,为什么能诞生于不以技术创新擅长,且版权保护效果不彰的中国?

  请忘记那些高度概括的答案。和任何创新过程一样,它是复杂的、难以概括的。人们当然可以事后总结出天时、地利、人和等种种方便,但归根到底,它是一系列人的行为的结果:最不着边际的狂想、精心勾勒的合作方案、小心翼翼的内部沟通、将声音的物理特性转化为数学算法最终写成十余万行代码的辛苦工作,以及一些好运气⋯⋯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最终完成了一次“不可能的任务”。

  “或者”的暴政

  谷歌中国需要一款音乐产品,从来并非秘密。

  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正常的商业逻辑下,搜索引擎和音乐界难以共生。这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两种商业模式:谷歌相信所有信息都有其价值、且它们应该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被找到,唱片业却认为有价值的信息是有限的,它们应该被小心保存,每使用一次就收一次费。当谷歌希望针对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把隐藏于长尾中的信息挖掘出来时,唱片产业则比拼着谁能找到全人类中一亿分之一的音乐天才。

  倾向性的差异注定了双方的互动很容易伤害其中一方的利益。在中国,胜利者是百度。这家在中国拥有60%市场份额的搜索引擎有大约15%的点击指向了音乐搜索,而普通网民可以通过它找到海量的可供下载的免费音乐。唯一的问题是,它们几乎没有版权。唱片公司不能从这一持续活跃的行为中获利。这一度引发了双方颇多纠纷,但百度坚持表示,自己的搜索结果中提供的是网上已有的音乐链接,而非自己直接提供音乐下载,这帮助它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

  类似的诱惑,谷歌中国并非没有。2006年底,百度与国际唱片业协会的官司以前者胜诉收场,不久后谷歌又收购了带有版权麻烦的YouTube,这两件事的接连发生一度也让谷歌中国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做一款跟百度类似的产品?

  可这没有成为最终选择。“英文有句话叫做Tyranny of the 'or',中文可以叫做‘或者的暴政’。意思是人很容易把自己框在一个二元对立的空间,或者做合法、收费的,或者做违法、免费的,只有两个选择。但我们不愿屈服于‘或者的暴政’,我们就要做既合法又免费的音乐搜索。”李开复在接受《环球企业家》专访时说。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将这种诚意传递过去?

  网络业和唱片业之所以难以合作,除了立场上的根本差异,也有沟通上的障碍。双方操持的并非同一种话语体系,而强大的律师队伍为了维护各自利益的讨论更加速了谈判的不欢而散。

  称得上机缘际会,2006年9月,时任谷歌中国首席战略官的郭去疾在旧时相识的介绍下,见到了由篮球明星姚明投资的巨鲸网创始人兼CEO陈戈。如果按照工程师的标准,陈戈口若悬河的风格不免让人担忧。但郭去疾很快发现了陈独特的一面:“他是一个‘传道士’一般的人物。你和他约好去他公司见面,如果迟到了,他会在公司门口一直等你;如果他给你写一封邮件没有得到回复,第二天他会同样礼貌的再写一封信,第三天还是如此。”

  事后证明,陈戈的情商的确令人惊讶:整个谈判过程中,没有人见过他发脾气,无论承受何种压力,他永远能心平气和与你寻求共识。这让他恰到好处地成为了一块绝缘体,把唱片公司和谷歌之间的矛盾化解于无形。创办巨鲸网之前,陈创立过普莱音乐公司,曾给崔健组织演唱会、出唱片,这让他熟悉音乐圈的语言,足以扮演双方的“翻译”。而他和巨鲸网从未从事过盗版音乐下载,也能让他以“没有原罪”的姿态面对唱片业。

  由此,在陈戈的介绍下,2006年11月、12月,次年1月,谷歌中国分别与索尼、环球、百代三家唱片公司初次接洽。那正是谷歌中国风雨飘摇时(请登陆gemag.com.cn查看2007年2月号文章《最长的一年》):不停被传闻即将黯然离职的李开复和他的团队在2007年1月明确了与巨鲸网合作的想法。

  当然,李开复们的意愿,并不直接等同于谷歌的意愿。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此级别的产品决策,谷歌中国必须向总部汇报,得到包括两名创始人及公司CEO的许可。

  如何让一款在全球屡遭否定的产品意向得以通过?一如当时被舆论界低估,但日后显现效果的,谷歌中国富于“拐大弯”的沟通智慧:他们深知这并非一蹴而就的决策,便尽可能在中国区的授权范围内有所作为,并阶段性地对总部阐述这一推进的价值,在一次次的信息叠加中累积自己的信用。

  第一步是让巨鲸成为谷歌中国的利益相关方。无疑,想在中国展开长期的音乐搜索业务,谷歌必须投资于巨鲸。当2007年2月,李开复和时任大中华区投资并购总监的宓群把这一投资意向上报到公司CEO埃里克·施密特,他们并没有冒失地把谷歌中国的音乐计划和盘托出,却只阐释了巨鲸的投资价值,并借此讲述了音乐服务对于中国用户的意义。一向对中国事务就颇为支持的施密特很快便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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