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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引热议 如果通过后果会怎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4日05:15  南方都市报微博
当下音乐界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当下音乐界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知名音乐人周亚平 知名音乐人周亚平
老一辈音乐艺术家谷建芬 老一辈音乐艺术家谷建芬

  南都讯 记者黄锐海 实习生李习林 “倘若这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正式通过,对整个中国音乐行业是一个灭顶之灾!”本周三,在唱工委召开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简称“草案”)修正意见发布会上,歌手刘欢用悲痛语气说了这么一句。而当日与会的四十多家音乐公司代表,及包括刘欢、张亚东(微博)、小柯(微博)在内的众多音乐人,都表情沉重,严阵以待。    

  其实,自“草案”公布后,整个内地音乐圈内就迅速掀起轩然大波。包括广东、北京、上海各地的流行音乐协会、唱工委都纷纷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这份草案的修改建议。而多年来始终一盘散沙的中国音乐界,这次史无前例地团结起来,为这个行业争取最起码的尊严和利益。

  关于这个草案的问题,在近半月来已被无数人提出来解读,从整个行业的剧烈反应来看,公众也能明显感受到其中的危害性。如果这份草案真的通过了,成为正式的《著作权法》,将会产生怎样的危害性,在日前唱工委的会议上,作为条例修改意见的发言人周亚平,以及歌手刘欢等人都有各自不同角度的看法,但众人一致的观点,是这份草案通过了,必定会导致整个中国音乐产业的彻底消亡。所以,这个四月,将是中国音乐行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音乐行业为何对音著协、音集协如此不满?

  关于这份草案,音乐界最为担忧的一个问题,主要是权利极端地倾向于“集管组织”,但大部分从业者都认为,音乐版权的“集体管理”方式是有绝对必要性的,他们并不是反对使用这种方式,而是要争取更合理地实施“集体管理”。

  现今,跟中国音乐行业相关的“集管组织”,主要就是音著协、音集协两个单位,在此之前,音著协主要偏向于网络音乐版权的管理,而音集协则主要负责收取卡拉O K的版权费用。

  假设音乐界是对音著协、音集协抱有足够信任的态度,那即使这份草案把过多的权利偏向于这两个组织,相信音乐界也不会有太多怨言,因为他们相信音著协、音集协能为他们争取合理的利益,但现实的问题是,音乐界并不信任这两个组织,甚至对他们积怨颇深,这是导致这份草案最终引起矛盾冲突的关键。

  成立之初也做过实事

  其实,自1992年成立以来,以“保护音乐著作权”和“非营利性”来标榜自己的音著协、音集协,在成立之初也为创作者做过一些事,比如曾代表会员向“超级女声”索赔、向K T V收取版税等等。但近年来,随着音著协行政功能的日益显现,他们公然代理非会员权利人的作品、收费不透明、收取的费用未能及时返还给权利人等问题频频出现,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地忽视著作权人与作品俱来的著作权,将公权凌驾于私权之上,披着合法的外衣去剥夺权利人的许可权。

  只收钱不分账

  “十三月”唱片老总卢中强(微博)就曾在微博上指出过音著协的恶行。2008年,李健(微博)的一张翻唱专辑收录了万晓利的《陀螺》,“十三月”在之后查询得知,此翻唱授权是李健的公司从音著协购买的。当时音著协答复卢中强,非会员作品他们一样有代理权,并承诺会给“十三月”返还应得的版权费。然而,截至发这条博文当日,卢中强仍未收到钱。这就好比你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私人的东西卖了,并且将钱揣进了自己腰包。

  关于音著协账目不透明的问题更是遭一众音乐人诟病。作曲家王晓峰曾向媒体公开他从音著协那里得到的一张版税通知单,除了扣税和实付金额外,并没有说明购买他作品版权的使用者,究竟支付给音著协多少钱的明细。

  对此,音著协方面有过解释:“我们的账目非常明细,甚至比国际标准还高,如果会员对具体分配数额有异议的话,我们可以提供具体的查询。”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创作人透露确实查过清单,但对不上账,最后不了了之。“说不清我这个作品那个作品的钱在哪,我看到的就是银行打到我卡上的钱,这些钱去是多少钱、来是多少钱,都不知道。”

  当日唱工委的会议上,周亚平也以由他成功推广的歌手庞龙(微博)《两只蝴蝶》这首作品为例来说明音著协的问题。在2004、05、06年那几年里,我知道音著协就《两只蝴蝶》跟各大网络公司收了N多的钱,但始终没有给他分过一分,音著协拿那些钱做什么、用到哪了,周亚平也不知道。

  收取高昂管理费

  只收钱不分账的状况,还只是音乐行业对音著协不满的其中之一,周亚平说,他们不仅不合理给音乐人分配版权费,还要收取高昂的管理费。音集协、音著协收取72.4%的管理费,但国外集管组织收取管理费的比例,通常是12%左右,这合不合理,一目了然。(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诸如此类的种种“劣迹”,让音乐人对音著协、音集协失望已久,累积的不信任感使他们“致力于音乐著作权保护”的形象,得不到广大音乐人的认可。所以倘若以草案中的条例规定,把绝对的权利归属于音著协、音集协,最终只会让中国的音乐行业走向一条消亡之路。

  你知道吗?音乐行业,真的很惨……

  今天唱片产业的情况,和十几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十几年前的传统模式相对简单,唱片公司签艺人、发唱片、卖唱片,过程比较闭关,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由之引发的盗版实际上是把唱片公司这种传统商业模式完全打破了,之后音乐行业的状况日趋惨淡。也正因此,对于这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问题,音乐行业才会如此紧张,这或许是他们能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究竟现今的音乐行业惨淡到何种地步,海蝶音乐董事长卢建给出了一系列的数据,更直观地说明了问题。他先从传统唱片的角度做了一个比较,“十多年前,内地唱片公司靠实体唱片的发行,一年也有20个亿的收入,但去年唱片业在CD销售上的收益总和,只有1个亿多些,足足缩减了95%。”

  但同时,卢建也强调,这几年由于网络的发展,其实是极大地推动了音乐行业的发展,“从收益数字上看网络音乐和无线音乐,是让行业兴奋的。就以去年为例,无线音乐的收益超过了330个亿。”

  更值得一提的是,卡拉OK这种娱乐消费形式,如今已成了音乐行业一个相当重要的收益来源,但从卢建提供的数据来看,音乐业从卡拉OK领域获得的收益,跟卡拉OK产业的真正收益相比,完全不成正比。“卡拉OK产业每年的收益,是1000个亿。如今,国内保守估计有15万个卡拉OK经营单位,300万个包间,每个包间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最高每天12元左右的版税,一年的版税应该约100个亿。”

  但卢建强调,这个100亿版税数字只是按规定算出来的,实际上根本收不到这数。他说,从去年到现在,整个音乐行业在卡拉OK领域真正收到的版税,只有大概1个亿左右,而且这还不完全属于音乐业的。

  “这1个亿经过音集协、音著协收取的管理费、以及负责收账的天合公司的手续费,真正留给权利人的大概只有20%,而这20%还有一大部分是海外公司的版权,最终分到大陆一线的唱片公司,去年每家收到的是37万,卡拉OK产业每年1000个亿的产值,最终分配到一线唱片公司只有37万,这是一个怎样的比例!”

  此外,卢建也用一些数据,详细分析了现今中国音乐行业的状况,据统计,现今中国有上万个创作者、上千名歌手,而稍微有点规模的唱片公司,却只有四十几家“所谓的有点规模,就是平均拥有20至30个员工的公司。整个内地唱片行业里,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没有一家公司超过100人,唱片业所有从业人员加起来,也比不上新浪、搜狐、网易等任何一家大的网络公司的员工人数。唱片行业员工的薪酬,几乎是所有行业中最低的之一。”

  更重要的是,音乐行业每年真正获得的收益总和,只有8个亿,单独看这个数字,好像还挺大,但这8个亿支撑的是全国上万个创作者、上千名歌手、四十几家公司所有员工的收入,平摊下来,这数字其实少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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