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俐的盖中盖广告合法吗?中国青基会将展开调查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05日09:27 北京晨报
晨报讯:伴随希望工程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冠以“希望工程”名义的活动,这些假冒“希望工程”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中国青基会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希望工程的名誉。昨天,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哈尔滨制药六厂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做广告”一事发表声明,表示要就此事展开调查。
近一段时间以来,数家电视台轮番播出一则广告:一封展开的信,纯真的童音在朗诵:“巩俐阿姨,你寄给我们希望小学的‘盖中盖’口服液,现在同学们都在喝……”画面上巩俐在捧读孩子们的感谢信。
针对广告,《天府早报》、《新快报》、《羊城晚报》、《天津日报》等媒体近日纷纷发表文章,批评巩俐和哈尔滨制药六厂借希望工程名义大做广告。此事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成为各网站网友第一热门话题,联想FM365网站还专门开展网上调查。据粗略估计,截至昨天下午,各网站已有近万名网友发言和参与调查。
应广大支持关心希望工程网友的要求,中国青基会负责人昨天下午就此事发表声明:哈尔滨制药六厂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制作的盖中盖广告一经播出,立即引起了中国青基会极大关注和高度重视,并授权法律顾问专门展开调查。调查正在进行当中。
此前,中国青基会曾发表律师声明指出: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中国青基会已在包括筹集慈善基金、组织募捐及教育等全部八个服务类别中取得希望工程(R)服务商标专用权。未经中国青基会授权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使用希望工程名义举办各类活动或进行宣传。对于因使用希望工程名义而对中国青基会及希望工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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