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挑战大名人--阿修为啥“害”巩俐?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11日20:13 羊城晚报
“巩俐广告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始作俑者是阿修写的《借“希望工程”大做广告--巩俐阿姨,你脸红不脸红?》一文,此文迅速被多家网站、报纸转载,从而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讨论和传媒对事件真相的追踪,更导致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不依不饶向药厂讨“说法”的续闻。日前,本报记者对阿修进行了采访。
38岁的阿修在四川省德阳市某机关从事党务工作。他说当初刚看到那个广告时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更不是滋味的是--全国有那么多人看了广告,却没什么人质疑!
阿修说他很欣赏巩俐的演技,但四川人麻辣的风格使得他文风也很刻薄。在《借》文中,他写道:“我能容忍一个没有生育过孩子的女人在广告中说:‘我的孩子喝了×××,真的不错。’而不能容忍谁假借希望学校之名替产品打广告又为自己脸上抹粉……往轻里说,是拿人钱财,替人瞎吹,往重里说,则是欺世盗名。”
阿修闹出事来后,在有限的一次“曝光”中,说了句比较辣的话:“当一个人面对山村中那些清贫的儿童,面对他们在极其简陋的环境里发奋苦读的身影时,谁还能在这个场面中插进一只跳舞的脚,以金鸡独立之势显示自己的美丽?巩俐已经够漂亮了,够有名了,你在一群穷孩子们的衷心感谢中怎么还莫名其妙地笑得出来呀?!”他对本报记者说:“一个人对公众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公众人物也要起榜样的作用。”当他认为这是个坏榜样的时候,就按捺不住了。
“阿修”只是个笔名,只有身边关系极好的几个朋友知道他做的这件事,连单位的同事都不知道他就是“阿修”。他说自己只是个机关干部,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想“改善明星的道德和修养”,不会有沽名钓誉的想法。使他欣慰的是,妻子和孩子对此很支持。(肖执缨)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