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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摘要:和上一届有所不同的是,此次比赛最大亮点在于抛出了“龙凤配”这一概念--比赛对象锁定小生、花旦两大行当,并在注重个人唱、念、做、打及综合素质展示的同时,突出合作的概念。

“越女争锋”第二季烽烟再起

  时隔3年,“越女争锋——越剧青年演员电视挑战赛”再度启动。本次比赛覆盖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四地,凡年龄30岁以下、越剧专业院团 (包括行业剧团、民营剧团)及艺术院校师生中从事小生、花旦行当的演员都可报名参加。[点击详细] [评论]

[绍兴赛区选拔结束] [宁波赛区比赛结束] [浙江赛区复赛结束]

决赛规则 更多>>

一、比赛时间:2009年8月上旬

二、比赛地点:杭州·红星剧院

三、场次安排:7——8场
  4场A组晋级赛、1场B组晋级赛、1场A\B组复活赛、1——2场小生花旦10强排位晋级赛(总决赛资格赛)。

  四、比赛赛制:
  决赛采用晋级淘汰赛制,是总决赛(配对赛)的资格赛暨小生、花旦单人排位赛。决赛从50名选手中共选拔出N名晋级总决赛: A组40晋10【小生花旦各5名】;B组10晋2【小生花旦各1名】。
  比赛共设三个比赛环节,一个加分环节,一个起死回生特别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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