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舞蹈编导大师、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钢、协同著名作曲家张千一为其名下作品舞剧《野斑马》诉上海文广传媒集团及其下属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侵权一案,目前浮出水面。张继钢、张千一共同委托国内资深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丽娜及北京华鹏律师事务所刘工正式向上海文广传媒集团及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发出了律师函。
舞剧《野斑马》是一部完全中国原创的、以全动物形象出现的大型舞剧作品,著名
编导张继钢同时担纲编剧与编舞,作曲家张千一为舞剧度身定做了音乐,并集合了国内舞美、服装、灯光等各方面的顶级人才,历经三年完成了一部中国舞蹈史上划时代的作品。《野斑马》不仅给国内的舞蹈界带来了极大的震动,而且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03年《野斑马》巡演澳洲不仅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同时也开辟除了2004年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的市场版图。无独有偶,正是《野斑马》轰轰烈烈的澳洲巡演,才引出了上述侵权事件的发生。
《野斑马》侵权事件的由头,来自上海等几个城市的媒体先后对“澳洲编导修改《野斑马》事件”的披露和报道。正是这些报道,首先引发了张继钢与张千一对作品被人“修改”的不满,进而产生了要维护自身对《野斑马》“艺术范畴”所拥有的权利的想法,再进一步就发展到了借助法律手段直接解决其中的侵权问题的地步。
11月19日张继钢并张千一联合发表声明,再次明确其自身对《野斑马》所拥有的权利,并指出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的侵权行为,同时,发布了新闻通稿寻求媒体的支持。同时,正式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张继钢出示的上海东方电视台(现下属上海文广传媒集团)、张继钢和张千一、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三方协议中确实对舞剧《野斑马》的著作权做了明确的约定,尤其是约定了张继钢及张千一对该剧“艺术范畴拥有的修改权和最终决定权”。为此,笔者分别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及朱丽娜律师。
张继刚:我要为艺术家的尊严和中国艺术家的国格、人格而战
记者:《野斑马》的侵权事件,给您和您的同事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对事件的发生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张继钢:我要为中国艺术家的国格、人格和尊严而战。聘请洋人修改我的作品不仅是公然的违约行为,而且这种妄自菲薄的表现纵容了洋人对中国艺术家艺术成果的掠夺。我是一个非常有民族自豪感的中国艺术家,每当我的作品在国际上获大奖,我都由衷地为我们的国家、为中国人感到自豪。《野斑马》出国演出是为了弘扬我们的艺术、进行艺术交流,而不是为了贴上“洋标签”。中国的艺术作品要在世界艺术之林占有更重要的地位,首先要捍卫中国艺术家的尊严!决不允许洋人掠夺我们的艺术成果!我非常欢迎中外艺术家及观众对我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但不能任意修改我的作品,因为作品修改权的归属是协议中约定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今天澳洲改明天英国改,最后究竟会变成那个国家的作品?
记者:他们改了吗?
张继钢:各方面的证明都表明,他们确实做了改动。
记者:有报道说,您在他们出国前看过排练,并说没有改动呀?
张继钢:看的是片断,不是全剧。
记者:接下来您会做什么?
张继钢:依靠法律保护艺术家的权利,维护中国艺术家的尊严。
记者:您期待的结果是什么?
张继钢:这个问题应该问我的律师。我要做的就是通过这个事件告诉所有人,艺术家的权利和尊严是不可忽视的。
陈飞华(上海东方舞蹈团团长):《野斑马》是中国的艺术精品,在允许澳大利亚编导参与排练和提高表演的事情上,我们错了!
记者:《野斑马》赴澳洲之前为什么邀请澳大利亚的编导来进行改编?
陈飞华:不是我们请来的,是我们在澳大利亚的合作方推荐的。当时他们推荐的理由也很明确,就是为了让《野斑马》能够更好的被澳大利亚的观众接受。我们接受这个请求的条件也很明确,原作是不能动的,最多是排练和“扣”表演。
记者:但是从早期上海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很明确地看到澳大利亚编导改动《野斑马》的报道,这又如何解释?
陈飞华:《野斑马》是中国的艺术精品,它诞生在上海,已经成为了上海的“城市名片”,而且,我们自己投资,把它打入世界市场,这是上海文化界的头等大事,媒体给与了相等高的重视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编导来参加排练,媒体可能会更多地从《野斑马》通过国际合作走向世界的角度进行报道,但排练和修改作品是完全两种不同意义上的东西,这样难免因为专业的熟悉程度问题,发生报道口径上的出入。
记者:那么,澳大利亚的编导到底有没有对《野斑马》进行过修改呢?
陈飞华:他们曾经有这个打算,特别是到了澳大利亚之后,在悉尼的演出过程中,奎恩(悉尼舞蹈团的助理艺术总监),曾经就专门提出因为细腻演出的特殊性,要对舞剧进行修改,被我当场拒绝,当时弄得双方还很不开心。
记者:张继刚、张千一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正式提出维权,对此,您和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如何看待?
陈飞华:我首先要强调《野斑马》是中国艺术家张继刚、张千一等创作的艺术精品,通过东方青春舞蹈团的演出,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是迄今为止已商业形式走向世界的唯一的成功的中国作品。在允许澳大利亚编导参与排练和提高表演的事情上,我们错了!有违事前三方协议的规定,为此,我们向张继刚、张千一郑重地道歉,请求他们的原谅,并保证类似事件绝不会再次发生。而且,我们希望跟我们的艺术家有更进一步的合作,因为正是他们的努力才让《野斑马》有今天的成就,马上,《野斑马》就要赴北京演出,回来后还要在上海演出,名年5、6月间,将应邀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演出,9月份后将赴欧洲6国演出150场。
记者:朱律师,您所代理《野斑马》事件是什么性质的案件?
朱丽娜:是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同时也构成合同违约。
记者:您将采取什么法律手段?
朱丽娜:目前我们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华鹏律师事务所已经分别向上海东方电视台和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发出了律师函,正在等待他们的回复。如果交涉的结果不能保证维护我的委托人的权利,我们将于下星期正式提起诉讼。
记者:您期待什么样的诉讼结果?
朱丽娜:简单的说维护中国艺术家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契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