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魅力新声代——全国影视歌手大赛”是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和中国电影家协会联合设立的高规格协会奖活动。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省级影视频道委员会承办。每年一度,有着深切的群众基础和市场潜力。我们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公益性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在吸取和保持相关赛事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以全新的模式、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操作方针来运作2005年全国影视歌手大赛推介评选活动。以“新的定位、新的内容、新的实践、新的发展”来取得社会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委员会(由中国视协省级影视频道委员会工作组领导)
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经营管理和全程的运作。
主要任务:
*筹备和落实活动制定程序的各项工作。(包括方案策划、方式方法、操作步骤、赞助广告、宣传推广及管理经营活动的一切收入和支出。)
*完成选拔区评选工作的前期筛选、总评会务和颁奖晚会、巡回演出等事务。
2.评选委员会
负责本次活动的评选工作。
主要任务:
*审定选拔区评委会的资格,指导和参与选拔区的评选工作。
*在组委会完成入围歌手的筛选和群众评选工作后,开展总评工作。
三、组织实施过程
推选活动日程安排
本届推选活动分报名、选拔、总评、颁奖晚会(总决选)四个阶段举行。
1.报名、宣传(各区域)2005年1月——3月
2.选拔、决选(各区域)2005年4月——6月
3.半决赛、宣传(全国)2005年5月——7月
4.决赛暨颁奖晚会(全国总决选)2005年8月
选拔区评选方法
A 选拔评选方法由各区自行组织实施,但需将实施运行办法报组委会备案。
B 各区在评出入围歌手后,需及时报告组委会。
C 各选拔区的最后评选需在本电视台上呈现。
D 各区评出“十大歌手”接受全国总评选拔入围,原则上选取各区前
三名获奖歌手。
选拔区分布:
湖南电视台影视频道;
河南电视台电视剧频道;
上海东方电影频道;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影视频道;
浙江电视台影视文化频道;
大连电视台影视频道;
海南电视台公共频道;
陕西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
内蒙古电视台影视频道;
新疆电视台影视频道;
甘肃电视台影视频道;
河北电视台影视频道;
吉林电视台影视频道;
湖北电视台影视频道;
山西电视台影视频道;
广西电视台影视频道;
山东*济南电视台影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