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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艺“我的梦3”下月开演 新作品占三成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2:07 北京娱乐信报

  昨天下午,记者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获悉,继《千手观音》之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历时一年精心创作,推出“我的梦—作品3”大型音乐舞蹈晚会,将于12月1日至4日在人民大会堂连演5场。同时,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北京娱乐信报联合主办,北京娱乐信报承办的“我的梦”主题歌词征集活动也于即日启动。

  “我的梦”大型音乐舞蹈晚会承载着中国6000万残疾人的梦想,18年来不断推陈出
新,先后创编了《千手观音》等众多优秀的节目,在全世界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成为迄今中国惟一登上世界多家顶级艺术殿堂的文艺团体,全球惟一进入文化市场的特殊艺术表演团。

  该团一年来精心创新推出的“我的梦—作品3”,是《我的梦》系列演出自2002年在京城演出引起轰动后、阔别两年半再次与京城观众见面。

  新作品占三成

  据介绍,“我的梦—作品3”由12个节目组成,时长1小时50分钟,其中全新创作的作品占了三分之二,已有的四个舞蹈阵容也将加大一倍。此外声光舞美等技术水平也将提高,所有的音响也将和雅典奥运会所使用的音响同一级别,届时将有近280名演员登上舞台为观众表演。目前,所有的演员已经投入到一个月的紧张排练当中。

  请为“我的梦”写歌词

  这次由本报联合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推出的“我的梦”主题歌词征集活动要求作者以“我的梦”为题,展现残疾人对生活的感激之情、对亲人的感恩之心、对理想的追求,对未来的憧憬、对幸福的渴求和对前景的希冀,展示残疾人积极面对人生的意志。

  (1)所有的参赛作品的内容要求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不属于公开作品;

  (2)作品语言风格、形式不限,要求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具有为全世界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

  (3)参赛作品均须按要求注明字数,均以A4纸、宋体、四号字体为准;

  (4)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5)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赛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6)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7)参赛活动的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来稿请自留底稿;

  (8)凡提交参赛作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这次评选共设一等奖一名,将获得2006年随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出国访问演出一次;二等奖5名,可获得随团在国内旅游胜地访问演出一次;三等奖10名,将赠送艺术团24K金箔画一幅;纪念奖100名,将获得艺术团精美纪念品一套。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截止,参赛者可将参赛作品邮寄至“北京朝阳区惠新里甲八号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传媒部收邮编100029”,评选结果将在12月下旬的《北京娱乐信报》和中国残联网站(www.cdpf.org.cn)上公布,获奖作品将汇编到《我的梦》(暂名)一书中,优秀作品可以考虑成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歌。

  除了“我的梦”主题歌词征集活动,“我的梦”征文大赛和摄影大赛也同时展开。何鹏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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