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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涉嫌侵权 《秦颂》编剧成被告(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21:19 新浪娱乐
《秦始皇》涉嫌侵权《秦颂》编剧成被告(组图)

周晓雯展示《秦颂》创作材料

《秦始皇》涉嫌侵权《秦颂》编剧成被告(组图)

翻看老杂志上的相关报

《秦始皇》涉嫌侵权《秦颂》编剧成被告(组图)

回顾《秦颂》剧本创作历程

《秦始皇》涉嫌侵权《秦颂》编剧成被告(组图)
芦苇曾写过一篇讲周晓文的文章

  新浪娱乐讯 日前,大洋影业公司老总陈志滔向媒体透露:由张艺谋执导、谭盾作曲的歌剧《秦始皇》涉嫌侵权,从剧情到人物关系都与该公司1994年投拍的电影《秦颂》非常相似。1月16日,电影《秦颂》导演周晓雯在接受新浪娱乐独家对话时,回顾了《秦颂》剧本创作历程,并证实《秦颂》的编剧芦苇确实以个人名义将剧本再次卖给谭盾。

  周晓文导演与编剧芦苇是三十多年的好友,曾经有很长一个阶段二人是黄金搭档,周导称芦苇是中国最优秀的编剧,尤其是人物对白方面。

  80年代末,中影公司与日本某知名电影公司准备合拍一部关于秦始皇的影片,中影当时的经理胡建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周晓文。在此之前,芦苇曾经帮周晓雯修改过《我们正年轻》、《最后的疯狂》的剧本,那时候他的正职是剧组的美术师,直至创作《疯狂的代价》时,芦苇才真正署名编剧。在接到关于秦始皇影片的任务后,周晓文找到芦苇,两人开始讨论剧本创作,由芦苇执笔。当时,周晓文正在云南西双版纳拍摄《我的黑山路》,于是把芦苇安排在组里专心创作。大约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剧本第一稿创作完成,取名《血筑》。但是由于日本投资方出现问题,一直没能进行拍摄。期间周晓文又找了多家公司,但是由于几千万在当时来说数目太大,没有公司愿意冒风险。

  1994年,周晓文将《血筑》的故事讲给大洋影业公司老总陈志滔听,并对其中设计的问题一一解答,陈志滔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最终决定投拍。周晓文觉得芦苇以前也帮过他很多,所以这次在剧本的署名权上做出让步,只署了芦苇一个人的名字,并帮芦苇向大洋影业争取到3万美金的剧本稿费,这在90年代初算是较高的稿酬。剧组成立后,导演周晓雯、摄影吕更新、美术曹久平、服装佟华苗以及副导演、场记都各自从自己工种角度对剧本提出了修改意见,细节上进行推敲。影片名称也几经修改定名为《秦颂》。

  在最终拍摄完成的电影《秦颂》中,创作者在零星史料记载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想象:高渐离与秦始皇从小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秦始皇是喝高渐离母亲的奶长大的,二人关系非同一般;秦始皇利用高渐离为大秦写国歌;虚构出栎阳公主这个人物,并将她设计成一个瘫子……周晓文导演说这些独创的点都是史料上没有的,完全出自创作者的想象,如果其它作品创作涉及到这些点,就肯定是模仿了。作为《秦颂》的导演,他个人觉得既然投资方花钱拍了,也向自己支付了约定的报酬,版权应该属于投资方,自己有导演署名权,自己从未敢给别人用影片中的镜头,就连空镜也不例外。

  几天前,大洋影业公司陈志滔打来电话,向周晓文导演说明了歌剧《秦始皇》涉嫌侵权的事,周导随即与芦苇通电话沟通。电话中,芦苇承认几年前曾将《秦颂》剧本卖给谭盾,他个人觉得没什么问题,电影已经拍摄了十余年,况且歌剧与电影不是一个范畴。周晓文导演表示这件事他也不好做什么评判,他对著作权不是很了解,只是听大洋影业公司请的律师介绍得知目前电影《秦颂》剧本归大洋影业所有,编剧芦苇目前只拥有著作权里的署名权。周晓雯导演觉得纽约大都会歌剧院不是小作坊,做事情应该严谨一些,购买影片剧本起码应该告知大洋公司和导演,这样单独从编剧手中购买有点不合适,起码这几方都有个知情权吧。

  目前,大洋影业已经多方搜集证据资料,并与歌剧《秦始皇》制作方交涉,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结果,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进入法律程序,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将会作为第一被告,编剧芦苇是第二被告。一边是与自己有过良好合作的投资方,一边是自己30多年的好友,周晓文其实两方和气解决,如果出庭作证,也会说出实事求是的话,不故意偏袒一方。

  另据张艺谋导演宣传代理人陈先生透露,他已经得知歌剧《秦始皇》与电影《秦颂》剧本版权上的问题,但这不涉及张艺谋导演方面,从芦苇手中买剧本是谭盾方面的事情。崔一佳/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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