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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画报:掀开丹尼尔-戴-刘易斯的神秘面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17:19  外滩画报

  “表演方法论”

  1989年,凭借刻画爱尔兰艺术家兼作家克里斯蒂·布朗(Christy Brown)生平故事的电影《我的左脚》(My Left Foot),丹尼尔·戴-刘易斯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从那以来,他的“表演方法论”一直被传为佳话。影片中,患先天脑麻痹的克里斯蒂·布朗能用左脚夹起一枚针再放下,刘易斯练习数周后轻而易举地完成了这个动作。1993年,为体验《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中主人公身陷囹圄的感受,他把自己禁闭在一个牢房般的环境长达数月。1997年,在出演《拳击手》(The Boxer)前,他竟在美国前轻量级拳击冠军巴利·麦克奎根手下受训长达一年半。2002年,在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的苦苦哀求下,他才同意出演《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为了演好杀人不眨眼的屠夫比尔,除了操练屠夫的基本功,他还在片场反复听以“脏话连篇”出名的饶舌歌手痞子阿姆(听歌)Eminem(听歌))的音乐专辑,好让自己始终处于“侵略”状态中。

  与丹尼尔拍过戏的人都知道,在片场,每个人被要求用片中角色的名字称呼他,如果是拍摄打斗场面,他在几天前就会酝酿愤怒情绪,看所有人都目光凶狠。丹尼尔沉浸在一个角色里的样子就像个可怕的疯子。1989年,他在伦敦西区舞台上饰演哈姆雷特时,就曾遭遇精神困扰。当演到哈姆雷特与父亲的亡魂对话,丹尼尔甚至感觉自己真的在和已故的父亲对话,结果失足跌落舞台。从此,他再也没登上戏剧舞台。问起丹尼尔阔别舞台的原因,他说:“我无法想象人们在排练时讨论投入多少的问题,对我来说,永远都只有100%。”

  如今,助其问鼎金球奖影帝的《血色黑金》,又令他获得英国电影学院最佳男主角提名,还有望为他收获第二座奥斯卡小金人。《纽约时报》的3位影评人,都称丹尼尔在片中令人颤抖的表演是所见过的“最精彩、最完美”的演出。为了演好《血色黑金》中的石油大亨,他花了两年时间学习1900年左右加利福尼亚矿业史的知识,并对当年淘金者们使用的一切工具和技艺了如指掌。人们总是将他的不顾一切与“疯狂的暴徒”联系在一起,丹尼尔则吃吃地笑着自嘲道:“一个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隐士怎么可能是暴徒呢?”

  “欧洲情人”更爱美国

  这个痴迷的男人,对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曾被誉为“欧洲情人”,一连串好莱坞女明星都曾与他编织情网,包括朱莉娅·罗伯茨、薇诺娜·赖德朱丽叶·比诺什。丹尼尔有一个现年12岁的儿子,母亲不是妻子米勒,而是法国最著名的女星伊莎贝尔·阿佳妮。直到1996年,他与丽贝卡·米勒相遇,才摆脱了名利场的生活,婚姻维持至今,并生了两个儿子。外界猜测,也许同为大作家的后代,才使刘易斯与现任妻子有更多的共通之处和话题。丽贝卡坦然承认,她被丹尼尔那忧郁沉思的性格深深吸引,因为这点与她父亲的性格十分相像。丹尼尔迎娶丽贝卡时,也称阿瑟·米勒是他最崇拜的剧作家,确实能在丽贝卡身上找到其父的影子。

  无论感情还是生活方式上,刘易斯都更认同美国相较欧洲社会更粗犷一些的作风。他不喜欢欧洲上流社会字斟句酌、言辞华丽的做派,更认同美国人相对朴实木讷的说话方式。事实上,自1992年主演《最后的莫西干人》至今,身为英国演员的刘易斯,在大银幕上扮演的几乎全是好莱坞制作的美国故事。他说:“在我心目中,只有美国电影才是真正影响我的;不是说英国电影不好,他们信仰坚定,也全身心投入工作,但相比而言,我更喜欢好莱坞的工作方式。”文/蔡宸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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