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风声”
15年的进口片垄断史可能结束
与《阿凡达》一同到来的,是WTO的一纸裁决。2009年8月12日, WTO就保护美国图书、音乐以及电影对华出口问题上,裁定中国败北。中方提出上诉,充分阐明了观点,并提请上诉机构注意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尊重成员有关服务承诺的真实含义。遗憾的是,WTO专家组在12月21日宣布,维持原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对此有一个简单的读解,“这意味着中影和华夏的‘垄断’有可能被打破,今后可能会有其他的民营公司参与好莱坞大片的进口和发行,甚至好莱坞公司本身。其实好莱坞公司只要在中国成立一个办事处就可以运作进口程序。”屠新泉说,“中国在入市的时候本来就已经同意了贸易权的放开。”
这也许意味着,“狼”真的要来了。
“我是在《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看到这消息的,国内其他的媒体,特别是娱乐媒体都没有关注这事。”CCTV6《中国电影报道》制片人张卫的口气有些遗憾,“其实这事情很值得说说。好莱坞电影入侵香港和台湾,使得这两个地区的电影工业都遭到了沉重的打击,现在越来越多的香港导演、台湾导演来到内地,就是因为内地繁荣的电影市场可以给他们带来新的可能性。”
中国内地的情况是,从有进口分账大片的15年以来,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一直是国家唯一授权经营电影进口业务的公司,集团旗下的电影进出口分公司具体承担该项业务,所有的外国电影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经过这里办理手续。中国能够发行进口分账大片的只有中影集团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两家。对于好莱坞片商来说,他们没有别的选择。新浪娱乐了解到,好莱坞片商获得的票房分账比例只有13%-15%,而在台湾,这一数字达到了70%。之所以中方能够获得如此高的票房分账比例,就是因为美方没有别的渠道向中国输出电影。
最近几年,一些民营发行公司开始使用“协助推广”的身份发行买断版权的进口片(即所谓的批片),但挂名的发行方还是中影和华夏,而且这些电影大多不具备与分账大片、甚至国产大片对抗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