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剧组代理律师发表公开声明,表示目前除治疗费外包括50万元保证金在内的其他费用都不予考虑。得知这一情况后,伤者家属方表示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回应。
多次谈判未果之后,剧组昨日正式发表公开声明。声明称: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才有可能是责任人,摄 制组不是事故责任者,摄制组有多方证据证明李连杰在拍摄现场,不在事故现场;
二、《办法》第13条规定应当预付的只有医疗费用,并未规定还要预付护理费用或护理人员的生活费用,更没有规定要提供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完全是为了表示剧组对受害方的认真负责和最终解决问题的诚意;目前所预付的生活费只是必要的护理人员必要的生活费用,不是对受害方进行的护理费的赔偿;
三、剧组汇入代理律师方的保证金,其所有权属剧组,该款是否动用、如何动用,完全由剧组决定,律师方只能按其指令动用该款,以保证受害者医疗费用,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对该资金的占有、使用、处理提出非法要求;
四、目前剧组已支付各种费用共125980余元,全部有据可查,剧组还将继续保证医疗费用及时到位,以使受害者早日康复。
在得知剧组的公开声明后,伤者家属代表闫德林认为,他们搞不懂剧组的所作所为,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回应。(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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