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2月22日讯 (记者周帅) 近日,九寨沟交警中队就《英雄》剧组撞人事件正式下达了责任认定书,认定表明:剧组肇事司机李跃进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伤者陶艳生负次要责任。昨日,陶艳生通过律师发表声明,“希望剧组能以积极态度妥善处理这一事件”。
-认定书重述事故经过
该认定书明确描述了事故经过:10月30日,李跃进驾驶雪佛莱小客车,“行至九寨沟-诺日朗6KM处,遇陶艳生从观光站下车后横过公路。因李跃进驾车在旅游公路行驶对行人动态判断不足、陶艳生临近横穿公路,致使李跃进在超越停放在路边的观光车时将陶艳生撞上。”经九寨沟交警中队对指认现场进行勘察、事故调查后确认,李跃进和陶艳生都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故认定:李跃进负主要责任,陶艳生负次要责任。
-受害方迅速发表声明
在接到认定书后,陶艳生通过律师迅速发表了声明:一、“张艺谋摄制组”驾驶员违章行为被依法确认,此前有关驾驶员对该交通事故不负责任的谣传,据此得以澄清;二、摄制组对受害人的法律责任由此得以明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剧组难辞其咎。三、摄制组支付保证金的行为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摄制组法外之情,更非仗义相助。四、摄制组作为车祸肇事一方,对受害人给予适当形式的慰问和歉意,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昨日上午,记者还打通了剧组方代理律师冯军的手机,但尚未问及剧组是否收到责任认定书,对方就称正在开车无法回答,随即关闭手机,再也无法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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